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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臉的Hang Ten滾出台灣吧

jerrycfs wrote:
反商的結果,對大眾一定好嗎???
就像麥當勞,肯德基等,若因為稅則問題,集體退出台灣,
當然我們也不會餓死,
這是這樣對國際的觀感又如何??

誰在反商啊
是在反那些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商人好嗎
台灣的稅法算寬鬆了
如果去對岸
稅法修改頻繁的程度會讓你不敢相信
買了就套,套了就等,等不到就賣,賣了就漲上去=="
我希望走歸走~該繳的罰單不要不繳就烙跑~

另外我記得很多賣衣服的都寫""英屬維京群島xx公司"

可以省很多稅金了不是嗎??

找到hang ten就是了

英屬維京群島商漢登企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HANG TEN)

雖然我常常買這幾間的衣服

但如果判決要罰
就該繳一繳

如果想撤資
就撤吧

我想還是有其他品牌可以買
我在想,四個品牌走了,那員工怎麼辦ORZ?
APPLE80808 wrote:
我在想,四個品牌走了...(恕刪)


轉成要進來的代理商...

換個看板

繼續工作
戀上一個人 wrote:
H&M的精神我覺得應該是定位為平價有設計感的流行服飾
過季丟掉也不可惜的衣服~~~


年代問題吧.....

如果是10多年前的H&M...那真的不怎麼樣

但是這10年來好像轉型轉的不錯

設計有拉高了

要不我之前在英國(96-98年)真的算是阿婆的設計
APPLE80808 wrote:
我在想,四個品牌走了...(恕刪)


中國現在有很多品牌
衣服的設計跟質量都是抄襲這四大品牌~~~
價格方面也差不多一樣~~~
走了這四家來另外四家也可以~~~

楊公說:地靈改變心生命,生基求的富貴興...
還好吧

大家都會想辦法節稅

滿街的商店
哪家不是用各種方式逃漏稅嗎?

但是大家一樣 只要是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行的
都會自我合理化為合法的"節稅"

保險也是一例
明明就是資產
但是卻可以節稅

倒是一次罰八到九倍真的太重了

我覺得只要補足稅款就得了
要不 罰兩倍 也算重了
罰八九倍?!!?! 真的太重了
我們繳所得稅 或多或少也會漏報一些單據
如果也罰八九倍 誰受得了?

誰家教有報所得稅的?
很多店家打工 也沒報所得稅
滿街賺錢的人 有報所得稅的 大概不到30%
尤其是小鄉鎮裡面
當然被抓到 如果只是補足稅額 或繳交少許罰鍰
只能摸摸鼻子 交錢了事

這就跟闖紅燈一樣
漏稅 節稅明明一脫拉庫
遠比闖紅燈比例還高
但是當前面一百台車都闖紅燈了
剛好只抓你
如果只是繳一千八 大部分人都會摸摸鼻子 繳錢了事
但是如果是繳十八萬 肯定不爽到爆
hello
macacafly wrote:
還好吧大家都會想辦法...(恕刪)


不罰重一點 大家不就都逃漏稅
反正逃過就好 沒逃過補齊就好
那那些國稅局不就查稅查到死
賺那麼多 就好好繳稅吧
稅也沒高到說沒錢賺 坑死人
不就是個貪字
又不是古時候 昏君刻重稅
現在社會已經是賺少的稅繳的那麼多 反而賺多的想盡辦法逃稅
不罰個八九倍 誰會怕阿
chronowave wrote:
把判決看完了
有一點問題
"百貨公司設櫃模式"可以合法的讓上繳的稅減少
這個模式合法的理論根據為什麼?是稅務機關自己做的解釋規則去認定的嗎?
為什麼獨厚百貨公司?
..(恕刪)



百貨公司設櫃有相關稅則.....財政部有相關法規............


因為百貨公司是"""抽成""".....................

跟一般供應商直營店面不一樣

所以廠商 申報營所稅的方法也不同


癥結 就在""合作店(直營店)"&"百貨公司設櫃""""雙方認知上..................


是否逃漏稅?


就像是個人申報所得稅一樣意思...................當然是採取對自己有利的方式申報....

旦國稅局 認不認可? 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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