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家族在兔坑地區是大地主,除了樓主家附近的那幾千坪以外,在更山裡面的大湖頂,乃至翻過山的樹林,還有大片的土地。家族有農會代表;掌控社區發展協會者,所以這會是一個難搞的案子。兔坑地區濫挖濫建者比比皆是,但是這麼大規模的案子還算少見。
樓主現在住的地方,大概在民國60年以前就已經開挖,但這裡的表土會移動,每到下雨泥土就漫過道路,流到下方的兔坑/福源國小,所以很長的時間都蓋不成房子。後來是把表土都挖走,土才不再流動。地主現在開挖的土地是這片山的崙頂,以過去的經驗來看,棄土如果不移走恐怕不會安全。
把棄土載到附近的磚窯場燒磚,地主和磚窯場應該也熟,老闆大概不會向他要進場費,原地則造林復舊。(這段純屬個人夢囈)
未完...
感覺整個事件有很濃厚的公務員舞弊成份在內,
不當場扣押機具, 讓地主有充分時間移走機具;
罰了就可以繼續濫挖, 天下有這麼好的事哦(向樓主的母親致敬)
革命尚未成功, 樓主要多保重, 加油!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應該....連縣府大小官員通通一起盯!!
要是縣府首長及大小科員,沒處理好....別客氣,直接找小鋼炮 中華民國 監察院 陳情案件登錄系統 網址,讓我們百姓大眾看看,這門炮有沒有生鏽。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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