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cure wrote:
沒錯,大家可以拒裝e...(恕刪)
westjeffho wrote 大的疑惑是: 拒裝e-Tag抵制, 就算使用率達不到合約要求, 還是強制進入計程階段, 那拒裝e-Tag抵制有效嗎?
拒裝e-Tag抵制, 就算使用率達不到合約要求, 確實還是可以逕行強制進入計程階段.
但當使用率很低, 大家都不裝, 就算強推, 高公局你也等著吃苦頭, 多數民意反對, 會把你操翻, 而且大家高速公路照用.
所以多數民意反對是關鍵, 只要多數民意拒裝抵制, 那慘的不會是你.
yhcheng wrote:
就講中文啊不要怕!!...(恕刪)
James 007 wrote:
真好, 在家吹冷氣喔...(恕刪)
台中火車 wrote:
加油這些事情很花時間...(恕刪)
jerry11011821 wrote:
誰能罰遠通,並重新開...(恕刪)
lingiles wrote:
e-Tag 未來超商...(恕刪)
bioer wrote: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他的意思應該是說.....(恕刪)
不用替高公局做辯護
看看我怎麼問它們的
他們怎麼回復的
這樣夠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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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回貴局業字第1000025717號
姓名: XXX
處理情形 : 已回覆並結案存參
內容:
您好,
貴局數次回復, 裡面皆提到"本局已另設定改善方案之各階段檢核點,如未依約定執行,罰金仍追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請貴局惠與回覆, 上述檢核點日期與需達到標準為何? 抑或根本尚未訂立, 僅要求該公司設立eTag就算通過?
回覆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業字第1000026330號
承辦人:宋XX
電話:(02)29096141#2418
傳真:(02)29093218
電子信箱:XXXX@freeway.gov.tw
主旨:台端反映ETC相關事項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台端100年8月12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 本局所設檢核點說明如下:
(一) 100年9月30日以前: 完成eTag 試辦 (二個收費站)建置。
(二) 100年12月31日:完成 eTag (計次收費站)建置。
正本:XXX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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