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奇馬 wrote:那名婦女應該想想,自...(恕刪) 我幫婦人說話~~掉個哀鳳小孩家人會因此過不好嗎??跟經濟狀況不好又掉錢....是不一樣的!!如果是我被要求6000我可以接受的確她幫我省很多麻煩+錢婦人也有想包個紅包給潘小姐但是沒想到對方要求這麼多~~所以潘小姐拾金不昧美意就此打折~~~~婦人剛接受訪問還是很感謝潘小姐這事是記者要挖出來的~~~警察看不過去吧我覺得----------------------我輸了因為認真就輸了........
alex-2k wrote:個人還是比較相信警方的說法,畢竟警方不是這事件的"利害關係人",警方並無說謊的必要,只是將過程敘述給媒體。至於女子的索求行為,只能說"法律上無責任,道德上有瑕疵"。 相信警察說法就是了這件事對警察沒利害關係又不是破強盜殺人案有功勞只是個撿到錢警察人員沒好處警察是很現實的沒好處還說謊
漂泊的七逃狼 wrote:警察....講的話鬼才信大部份警察主觀意識都很重 , 而且也很會斷章取義 ,抓小偷強盜不行 , 打嘴砲倒很行 , 一件失物招領的小事 , 竟然被警察一句話搞這麼...(恕刪) 更糟的是,你說的連鬼都不信耶整段都是你自己的主觀意識,還好意思說大部份警察主觀意識都很重
有訪問李婦的來了......是李婦本人吔,不是之前潘女同學說詞噢問一下,到底清寒學生獎學金有没有人向教育部報啊?自願給6千答謝金? 李婦:非事實 更新日期:2010/12/15 13:12北縣土城的潘小姐,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撿到錢包跟貧困的李太太要三成答謝金,眼看事情越演越烈,潘小姐強調,一開始就跟李太太說錢要捐出去,還說是李太太自己要給三成答謝金,但李太太接受東森新聞專訪,表示事情根本不是這樣。潘姓法律高材生撿到兩萬一,明知這是李太太的養家費,卻堅持要三成答謝金,六千三百元,消息曝光後,潘小姐喊冤,說是李太太堅持給三成,當時他還好心婉拒,但李太太不是這樣說。李太太說:「他沒有這樣講,昨天我在看新聞,突然看到他怎麼用我的名字捐,錢給她,她要怎麼用都可以,我還是很感激她把錢還我。」養家費被拿了六千,李太太不生氣,還心懷感激對方拾金不昧,但他不知道,潘小姐把錢捐給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團,雖然畢業了,但社團網頁上的負責人,還是潘小姐。跟貧困李太太拿的錢捐進自家口袋,網友氣炸了,大批留言湧入社團網頁,揶揄社團簡介要改成「我們熱愛拾金,組成這個索酬互助社」,但支持者還是挺到底,質疑還錢的人為什麼要被公幹,這下網友更氣了,要動物保護社乾脆改名叫「潘姓社長保護社」,一起原本是拾金不昧的好事,卻演變成雙方各說各話,恐怕是兩個當事人所始料未及。
fighter2000d wrote:我比較想看的,明明有錢出國玩,卻申請補助....學校審核資格及條件為何??不過是開會紀錄而已,為何學校要撤下word檔?此案件承辦人員是否有疏失? 早上出事的協和工商是私校還是一樣用貪瀆移送法辦國立高雄大學這事鬧成這樣還是公立學校如果不自己移送.........嘿嘿嘿不過新學校嘛看國立高雄大學網頁上主辦政風業務的老兄好像還蠻年輕搞不好還在狀況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5/142/2j1cp.html自願給6千答謝金? 李婦:非事實更新日期:2010/12/15 13:12北縣土城的潘小姐,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撿到錢包跟貧困的李太太要三成答謝金,眼看事情越演越烈,潘小姐強調,一開始就跟李太太說錢要捐出去,還說是李太太自己要給三成答謝金,但李太太接受東森新聞專訪,表示事情根本不是這樣。潘姓法律高材生撿到兩萬一,明知這是李太太的養家費,卻堅持要三成答謝金,六千三百元,消息曝光後,潘小姐喊冤,說是李太太堅持給三成,當時他還好心婉拒,但李太太不是這樣說。李太太說:「他沒有這樣講,昨天我在看新聞,突然看到他怎麼用我的名字捐,錢給她,她要怎麼用都可以,我還是很感激她把錢還我。」養家費被拿了六千,李太太不生氣,還心懷感激對方拾金不昧,但他不知道,潘小姐把錢捐給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團,雖然畢業了,但社團網頁上的負責人,還是潘小姐。跟貧困李太太拿的錢捐進自家口袋,網友氣炸了,大批留言湧入社團網頁,揶揄社團簡介要改成「我們熱愛拾金,組成這個索酬互助社」,但支持者還是挺到底,質疑還錢的人為什麼要被公幹,這下網友更氣了,要動物保護社乾脆改名叫「潘姓社長保護社」,一起原本是拾金不昧的好事,卻演變成雙方各說各話,恐怕是兩個當事人所始料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