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huang wrote:
...(恕刪)

耍賤也要有個分寸!
你給我說清楚!我到底是那一樓那一頁有寫這些東西?
你不用改了,我已經把screen copy下來了!
bzeeenb wrote:嗯...可能看事情的角度不同,我的想法是,一個事情會有很多可能,有很好的,也有很壞的,而我們最常碰到的往往是介於中間的,就像這名婦人,他丟了6000,但取回了15000,此時如果想讓自己難過,就拿最好的結果來跟現況比,想讓自己繼續走下去,就要拿最壞的結果來比,然後慶幸自己至少拿回了15000
婦女本來也打算包紅包...2000 (家境貧寒)
結果呢.....
法律系的怎麼會輕易犯法....雖然他是轉學後補
juddy007 wrote:
大家旁觀者都講得非常...(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