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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大家都不喜歡新聞爆料??

Jorneet wrote:
訴狀是沒多少錢
但是所浪費的社會成本呢?...(恕刪)


當用則用 算浪費嗎

當用而不用 或 不當用而用 才是浪費吧
喵喵1234 wrote:
1是希望沒爆料者

2還是有人爆你料你也不告

如果是1的話 嘴巴長在別人身上能管的了嗎

如果是2的話 有人污你 你又不告


關於第一點
話不是這樣說
雖說嘴巴長在別人身上
人民也有言論自由
但是有一點是不行的
就是不能毀謗
就最嘴巴在妳身上又怎樣?
就是不能對人做人身攻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其實現在回這些也毫無意義
這是你的人生 你的未來
樓主你開心就好...
說真的, 這是釣魚文 來討戰的嗎...??
我已經遇到太多把媒體爆料當做法官審判的人了, 我實在不知道爆料對社會有什麼幫助

沒有增加更多的社會公義
上升的 只是人心的激憤與不平

講到動嘴, 台灣人都是第一名
拿個"無能"當圖示也違反板規? 也叫觸犯政治? 01文字獄到這種地步啊?
只要樓主把標題改成"為何大家都不喜歡(自已或親人)被新聞爆料??" 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maxnt wrote:
只要樓主把標題改成"...(恕刪)


非常同意

+1
自由是就算我不同意你的說法 但誓死保障你說話的權利
但別忘了 還有另一個相對很重要的

你可以用力的揮舞自己的拳頭 但沒有權利碰到我的鼻頭


有人朋友不斷的維護別人亂爆料的權利 (這算是權利嗎?)
但卻忘了 當亂爆料造成別人的名譽 商譽 打官司的時間的傷害有時是巨大且印象先入為主的影響的






亂爆料絕對是不對
但 相信那種亂爆料的人 小弟更是看不起



喵喵1234 wrote:
妳打的是自訴吧

告訴不用花錢的 因為你不是當事人 ...(恕刪)



有法律實務的都知道,真的要交給檢察官辨,速度通常比自訴慢多了。

對急於捍衛自身名譽的人來說,通常都會選自訴。
是媒體爆料還是政客爆料?

記得那個有所本先生吧

謊話新聞特別開專輯讓他來爆料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哈~~~~~~~~~~~~
polyphon wrote:
陳哲男無罪開釋,請問...(恕刪)


還不只陳哲男.....南科減震工程 謝清志等十人無罪判決

但是多少人還是停留在南科是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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