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上的訊息不是瞎掰的至於是不是樓主自己的,只有當事人知道要去報到的地方跟電話聯絡如果有假,詐騙才有機會設局如果給真的地檢署跟法院訊息報到或跟對方聯絡一下就清楚了詐騙這樣做毫無意義要騙只有在樓主A公文B用途不過這個很危險,可能偽造文書。
新北市土城 青雲路 星巴克 樓上... 4F別人偵字案... 都是 5 分鐘就出來了。我這個他字案... 被留到最後一個。檢察事務官是個小妹妹。將我手機借去,滑滑滑...咦... 為什麼你和人聊天 都用英文? 一直不停地... 努力找我犯罪證據。還問我..手機為什麼這麼慢。她滑手機... 滑了超過一個小時。我菸癮犯了... 好難過。不過,她最後放我走了。 不必再來了。 哈哈哈
feng2009 wrote:檢察事務官是個小妹妹。將我手機借去,滑滑滑...咦... 為什麼你和人聊天 都用英文? 一直不停地... 努力找我犯罪證據。還問我..手機為什麼這麼慢。她滑手機... 滑了超過一個小時。我菸癮犯了... 好難過。不過,她最後放我走了。 不必再來了。 哈哈哈 你這段不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