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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孩的父母們,可否多為別人想一下~~抱怨文有點長

SPRINGPOWER wrote:
我是五年級,我的老爸...(恕刪)

嗯..
你很棒..
你沒被打真是太幸運了..

加油..
SPRINGPOWER wrote:
我絕對反對用體罰的方...(恕刪)


怎麼忙完了

他和我們之間的問題是性善說與性惡說的爭執,中國人吵了一千多也吵不出個結果來,如果再對話下去,那版主真的賺到了會永遠在第一頁, 他主張性惡那就譲他用人性本惡的方法去教育小孩,我們主張性善就用人性本善的方法來對待小孩, 反正「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看了幾篇他不帶火氣的文章發現其實他也不是個不能講道理的人,總之青菜蘿蔔隨他去吧!不喜歡蘿蔔的就青菜多吃點。

你家有兩個小朋友?我也是,以前有時候我會打大的那個但打完後看他那樣子我都會很後悔,在加上我發現讓他媽媽和他用說的反而比我用K的有用,因此我也是不打小孩一族,歡迎加入。

我滿好奇的,他是如何看到你寫過的字?
SPRINGPOWER say任何地方都有任何地方的規矩,如果那個場所不准小孩子進去,當然小孩子就不應該出
現在那個處所。可是在一個接受小孩子出現在那個場所的地方,小孩子會有什麼樣的表現,那個場所的主人當然必須早有考慮。如果那個場所的主人都認為他們可以接受小孩子出現在那個場所,他必然已經考慮到了小孩子可能
會有的表現。如果他不想小孩子出現在他所經營的場所時,他應該明確的禁止小孩子入內。如果他沒有明確的禁止小孩子入內,小孩子在他那個年紀,應有的種種吵鬧與活潑的行為,怎麼能夠怪罪到家長的頭上。冤有頭債有主
,應該找的是那個場所的主人,怎麼能亂扣罪名到家長的頭上?



這些想法不太對吧

小朋友可以去很多地方,當然這些地方也不會禁止小朋友進入但是.........

到河邊公園的自行車道隨意衝撞>>受害的可以是騎士跟小朋友自己

在電影院哭鬧踢前面的椅子>>受害的是其他觀眾的權益

在餐廳跑跳衝撞躲迷藏>>環境吵鬧是一回事可怕的是可能被熱湯燙到

在停車場亂跑>>可能小命不保

這些很多不愉快跟慘痛的教訓 就是小朋友種種吵鬧與活潑的行為換來的

不怪家長 ?難到要怪20年後的這位小朋友嗎 ??


在公眾場所放縱小孩亂跑亂叫 賣當勞或是夜市 百貨公司就算了
否則製造噪音與危險行為 影響的是他人的權利 甚至是小朋友自身的安全





好熱鬧,終於全部看完了。

SPRINGPOWER wrote:
我絕對反對用體罰的方式教育小孩子,更反對用暴力式的方式要求小朋友。...(恕刪)


SPRINGPOWER wrote:
讓小孩子明白什麼是對的,或什麼是錯的方法有很多種。我最喜歡用的是面壁罰站,取銷周日出去玩,或是禁止看卡通等等這些方法。在教育小孩的過程當中,要去密切注意與關心什麼東西是小孩子當時所最想要的,或最不想要的。用獎勵方式配合著一些沒有肉體處罰的方式,也可以讓小朋友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恕刪)


SPRINGPOWER wrote:
你可以發現這個版面的許多發言到最後歸結到最後,都是用恐怖的處罰方式來作結論。這樣的高壓統治管理小朋友的結果,我在許多朋友身上都發現到了這樣子的餘毒,長大後變成畏畏縮縮的,做什麼事情都怕怕的。因為在成
長的過程當中有處處要求遵守交通規則的父母的陰影。...(恕刪)

客觀仔細看看上面三段引言,有件事情也要提醒一下:禁止小朋友從事當時他最想要的事情,這也是處罰,而且是心理暴力。

體罰是用生理上的難受,衍生心理上的痛苦,在大腦學習經驗上建立恐懼、厭惡的負面心理關聯,減弱行為偏好。而你說的方法,則是跳過生理上的難受,直接建立心理面的痛苦,後續的大腦生理反應則和體罰一模一樣沒有差別,一樣會在大腦學習經驗上建立恐懼、厭惡的負面心理關聯。

如果硬要用極端來詭辯,或許可以扯到體罰的小朋友長大可能會變成暴力狂BlaBlaBla,可是別忘了,後者是不是也可以扯成會變成不靠肢體暴力,但卻會用其他方式來施行暴力,例如語言暴力狂、心理虐待狂、尖酸刻薄的人格等。對於「長大後變成畏畏縮縮的,做什麼事情都怕怕的」這種狀況,生理懲罰和心理懲罰都是有可能發生的,變態、色狼、殺人狂可並不一定小時後都遭遇過生理懲罰。

總之,一樣都有心理陰影,沒有哪種手段比較高明之說。若要說高明,頂多可以避免父母師長背負動手施暴惡名的風險罷了,杜悠悠之口,博文明之美名。這僅僅是對父母師長有益,實際上看不出對小朋友有何差別。

不論是用生理上的處罰,或是心理上的處罰,只要施行得當,都可以得到懲罰的效果,而且都不會造成嚴重後遺症。反之,不論是用生理上的處罰,或是心理上的處罰,只要施行過當,一樣都會造成嚴重的心理陰影,影響日後的人格發展。

另外再提醒一點,體罰是有程度之分的,不要把身體上的懲罰直接和恐怖虐待聯想在一起,直接污名化,這是錯誤偏頗的聯想,簡稱偏見。媒體和政客頗愛玩這一招,自有其動機與目的,但這類偏見對我們尋常老百姓可是一點好處都沒有,還會導致雞同鴨講的抬槓,落入無窮迴圈的反反覆覆辯證。

SPRINGPOWER wrote:
任何地方都有任何地方的規矩,如果那個場所不准小孩子進去,當然小孩子就不應該出現在那個處所。可是在一個接受小孩子出現在那個場所的地方,小孩子會有什麼樣的表現,那個場所的主人當然必須早有考慮。如果那個場所的主人都認為他們可以接受小孩子出現在那個場所,他必然已經考慮到了小孩子可能會有的表現。如果他不想小孩子出現在他所經營的場所時,他應該明確的禁止小孩子入內。如果他沒有明確的禁止小孩子入內,小孩子在他那個年紀,應有的種種吵鬧與活潑的行為,怎麼能夠怪罪到家長的頭上。冤有頭債有主,應該找的是那個場所的主人,怎麼能亂扣罪名到家長的頭上?...(恕刪)

*).依此推論,只要沒遭到主人的制止,錯誤的言語和行為就是可以被允許的?

*).有行為能力之人,監護無行為能力之人。無行為能力之人發生錯誤行為,監護人沒有制止與糾正的義務?監護人無須擔負監護不周的責任?

很簡單兩個問題,好好想一下就知道上面那段引言所述的正確性了。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SPRINGPOWER wrote:
你可以發現這個版面的許多發言到最後歸結到最後,都是用恐怖的處罰方式
來作結論。這樣的高壓統治管理小朋友的結果,我在許多朋友身上都發現到
了這樣子的餘毒,長大後變成畏畏縮縮的,做什麼事情都怕怕的。因為在成
長的過程當中有處處要求遵守交通規則的父母的陰影...(恕刪)


也不盡然,不過會有另一種情況就是當約束他的權利(父母)消失後

反叛性格會重深沉壓抑變成浮上檯面,所以現在的我並不太聽信權威,越是用手段壓制我越反抗

簡言之吃軟不吃硬就是了,

像是一個被緊緊拉扯的橡皮圈,一但約束他的力量消失,反彈的力道非常恐怖



個人是很討厭肉體與心靈上的責罰,尤其是無理的,情緒的...因為小孩子雖然不懂是非,但是當他有一天長大時
發覺自己沒有做錯什麼時會覺得無所適從,不知到該把過錯歸疚於大人或是自己身上,

所以版上的為人父母者千萬不要把自己的情緒加諸在孩子身上,不管是用何種方式...

當然小孩子是要管,但是要管的讓他心服口服,而不是讓他處於壓抑自己的情緒狀態下...
http://www.chinapost.com.tw/art/celebrity%20news/2008/07/27/167348/Last-Lecture.htm


http://tw.youtube.com/watch?v=mSrYhRi5WNI

這位教授說的一些話
各位家長們要不要想一想?




看過 SPRINGPOWER 發表的看法
就不難知道為什麼現在有那麼多無法無天的死小孩了
因為這些死小孩被教育成『只要沒有禁止,就表示可以為所欲為了』
難怪現在的死小孩什麼都敢做
很多事情是他們根本還沒學到那是不該做的
但是因為父母教他們『只要沒有禁止,就表示可以為所欲為了』
而且如果死小孩被怎麼樣了
父母還會出現幫他們壯聲勢討面子
不管他們做的事情對不對

最簡單的例子
就是死小孩在大賣場裡亂衝亂撞
撞到了其他人或推車跌倒了,死小孩的父母會怪被撞的人怎麼沒有小心死小孩
撞到了貨品貨架弄傷了,死小孩的父母會怪賣場怎麼可以把貨品貨架放在那裡
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是死小孩跟父母的錯
因為賣場沒有禁止小孩進入
所以死小孩可以在大賣場裡面亂跑亂衝玩捉迷藏

看過了很多堅持不打小孩的父母
或是只做做戲打給外人看的
最後都沒有什麼好下場
我有一個阿姨跟一個舅舅的小孩就是這樣
到現在小孩二十幾歲了
不僅成就比不上其他阿姨跟舅舅的小孩
而且還在當啃老族
父母的話也從來不當一回事
看在別人的眼裡只會覺得這樣的父母是自作自受
當初堅持愛的教育,很神氣的到處炫耀自己不打小孩
但現在的下場卻是換別人看他家的笑話
並且可以預見他們淒涼的後半輩子
Vernant wrote:
當初堅持愛的教育,很神氣的到處炫耀自己不打小孩
但現在的下場卻是換別人看他家的笑話
並且可以預見他們淒涼的後半輩子...(恕刪)


打小孩不等於小孩子就會教育的好

不打小孩也不等於小孩就會教育的好

兩者沒有必然關係

為了什麼事而打,下手的程度,言語上的恫嚇,也是無形的暴力

要不然大家只要每逢小孩犯錯就抓起來打就好了,這樣好嗎??

應該是逼不得已才打,而不是打到暴,現在很多虐童案件以打為名,行虐待之實..

我只能說盡量不打,且不能以發洩自己情緒而打這樣而已吧
很多現代人會生不會養(這還好)
有人只會生完全不養的

如果樓主下次有碰到此次的情形
直接指者小孩說:小鬼,有沒有家教.有沒有人管
或者是搞的比他們吵
教囡仔,講母語,講好聽ㄟ台灣話;幹,了不起,幹,你真行,幹,真好
千年之夢 wrote:
應該是逼不得已才打,而不是打到暴,現在很多虐童案件以打為名,行虐待之實..
我只能說盡量不打,且不能以發洩自己情緒而打這樣而已吧...(恕刪)

這不叫做教養
因為完全沒有『教』的成分在內
拿到這裡來討論並不搭調

我是主張打也要分等級
依照小孩犯錯的程度來分輕重
但我絕對不贊成最重的處罰只有罰站
小孩漸漸大了之後就會知道『了不起就是這樣』
會越來越不把父母的教養看在眼裡或放在心上
父母要隨時都有更精彩的菜色可以端出來
不然久了之後小孩根本就不會怕父母所謂的處罰
那時小孩心理上對於犯錯這件事會變得不在乎
父母的教養就從此失敗了

不過現在大概很難做到這樣的程度了
連小一的學生都知道可以打家暴專線對付父母的打罵
這種情況下父母的教養已經破功了
死小孩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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