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淵燦、朱惠如/連線報導】 2008.03.11 03:53 am
中央大學研究團隊在頭前溪竹東二重段引爆測試震源,令當地民眾驚慌、生氣,校長李羅權昨天打電話向縣長鄭永金致歉,縣消防局對校方委託的業者未依規定申請將處6000元罰款。
雖然附近居民恐慌,各界撻伐聲不斷,但中正大學地震研究所教授陳朝輝昨天為研究團隊抱屈,「有人不瞭解研究內容,言重了。」
李羅權昨天下午2時30分打電話給鄭永金,表達要到新竹縣向縣民致歉,鄭永金有行程作罷,不過,因新竹縣工研院、科學園區,高樓大廈林立,行政單位事先未被告知,萬一試爆引發意外,後果不堪設想,要求李羅權對類似的研究,務必更小心。
李羅權同意轉告研究團隊,他解釋,民眾在地表上看到的碎石子是炸藥埋妥後鋪蓋在地上的,不是岩石被震碎,另。中央大學地球科學系副教授顏宏元也拜訪消防局長林祥欽並道歉。
林祥欽說,校方委外的公司是經濟部核准的,應該試爆前5天向消防局申請,卻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法罰鍰。
曾任中正大學地震所所長、現任主秘陳朝輝說,多年研究經驗,規模2.6不可能引爆其他地震,「如果這樣就能引爆地震,也太小看真正地震的能量。」
他說,這種透過炸藥產生人工震源,瞭解地底下的地質構造,美國行之多年,國內也做過多次,從無安全疑慮,這次會引起民眾注意及恐慌,或許行政作業有瑕疵,但這種研究對地震頻繁的台灣來說相當重要,有必要繼續實施。
陳朝輝指出,這項台美合作計畫共進行3次試爆,地點都不同,擔心民怨會影響後續計畫,日後申請相關研究經費可能更難。
陳朝輝表示,以前的合作計畫引爆地點在海底,未引起注意,不過也因為能量不足,效果有限,這次有些儀器由美國專業機構提供,地點移到陸地,能量增加,鑽到200公尺深,事前都經過縝密評估,主持的王乾盈教授已為行政手續不完備道歉,也希望民眾不必恐慌。
陳權欣/特稿
中央大學三月七日在新竹縣頭前溪畔引爆七百五十公斤炸藥,引起三級有感地震,事後校方緊急出面道歉。沒想到事隔兩天,又被爆料同一時間,也在新竹縣尖石鄉山區進行另一起震爆,校方再度被動默認。研究單位這種「擠牙膏式」的默認與道歉,深埋在學術的傲慢之下。
中大去年十月曾在南投日月潭附近進行五百公斤乳膠炸測實驗,獲得很好效果,未引發民眾恐慌。但中大愈往北進行人工震源實驗,炸藥分量愈重,造成新竹地區三級有感地震,說明這種實驗還是有風險。
根據中大公布的資料,在南投那次測試,獲得很多數據可深入探討臺灣懸之已久的地層結構問題,也提供不少寶貴資料,做為相關主管關於地震定位之準確性。
問題是,實驗數據資料的取得固然珍貴,但過程中卻看到學界的傲慢與對環境生態的蹂躪。
學者專家在頭前溪兩條斷層帶附近放置炸藥,不必向主管單位申請,不考慮是否為主要水源區,炸完走人。老百姓在自己山區砍一棵樹,都要被告發處罰,怎會心服。何況很多民眾還被引爆的炸藥嚇得要死。
頭前溪畔引爆炸藥是如此,尖石山區那羅部落溪谷也如此,難道只要打著學術研究名義,就享有特權?最不可思議的是,研究團隊在尖石山區引爆炸藥後,沒有收拾善後,連吃剩的便當盒與剩菜剩飯都隨意丟在溪谷,讓人看了搖頭。
姑且不論新聞的可靠度
但是看了學術研究的隱藏素質
老實說真感低落
barryw wrote:
沒錯爆炸災害是屬於災...(恕刪)
您說的很有道理

消防法施行細則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十八條
使用炸藥爆破施工,其負責人應填具爆炸物配購申請表,檢附生產計畫或工程圖說,
需炸物體計算表及登記許可證件,於五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炸藥之配購、運輸、儲存、管理及使用等,依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之規定辦理。
可是~~"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已經廢止
改成~~"事"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可是~~~消防法施行細則~~卻還沒有修正
因此
以消防法去處罰 似乎是管到不相干的了

您說的對

實驗應該不應該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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