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2y wrote:
法律為何要重人權?
因為這世界上根本本無對錯
處罰是因為"大部分人認為這樣不對"
而去處罰少數人
但你確定那所謂少數人就是錯的嗎?
他們指是因為跟別人不一樣就要被處罰
就拿殺人來說
平常殺人是死刑
戰爭時殺人就叫維護世界和平
殺人就是殺人
你憑什麼認為哪時候殺人是對的
哪時候殺人是錯的
去合理化任何行為
只是人類的自己為而已
很多冤獄都是這樣出現
一個時期認為錯的事
過20年大家想法變了
同一個行為
變成是正義的象徵
假如你處以極刑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
對罪犯來說是極為不公平的...(恕刪)
你這是什麼邏輯?
強姦殺人難道也是你所謂的"大部分人認為這樣不對"? "少數人就是錯的"? "跟別人不一樣就要被處罰"?
很多事情並沒有灰色地帶,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不會因為過個20年大家的想法就會改變, 懂嗎?
"假如你處以極刑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 對罪犯來說是極為不公平的"?
你懂什麼叫做公平嗎? 你在替陳進興爭取你所謂的公平之前, 請先想想陳進興的所作所為對白曉燕以及白冰冰是否公平, ok?
lar2y wrote:
法律為何要重人權?
因為這世界上根本本無對錯
處罰是因為"大部分人認為這樣不對"
而去處罰少數人
但你確定那所謂少數人就是錯的嗎?
他們指是因為跟別人不一樣就要被處罰
這兩句話有夠矛盾
既然世上根本無對錯
你憑什麼認為重視(犯罪者的)人權是對的?
lar2y wrote:
就拿殺人來說
平常殺人是死刑
戰爭時殺人就叫維護世界和平
殺人就是殺人
你憑什麼認為哪時候殺人是對的
哪時候殺人是錯的
憑中華民國的法律啊
殺人永遠不會是對的
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被赦免
戰爭是其中一種
精神喪失是一種
自我防衛是一種
另一種是死刑犯被槍決時
檢察官會對法警說:XXX因執行公務............予以不起訴處分。
lar2y wrote:
去合理化任何行為
只是人類的自己為而已
很多冤獄都是這樣出現
一個時期認為錯的事
過20年大家想法變了
同一個行為
變成是正義的象徵
假如你處以極刑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
對罪犯來說是極為不公平的
你說的冤獄
應該是指明明沒做犯法的事卻被誣賴
這是司法單位的疏失應該改進
但不能因噎廢食
連剝奪他人生命的畜生都可以不死
那所有法律都可以廢了
假如你說的是惡法造成的冤獄
那很抱歉
惡法亦法
你不能把惡法造成的冤獄和被誣賴造成的冤獄相提並論
這是完全不相干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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