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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0終於把巴掌仙子後送台北...

kikiatw wrote:
GG88, 非常同意...(恕刪)


這句話或許是她心急.慌亂的時候說出來的

請體諒家屬當時的心情.不要有太多的苛求好嗎?


各位能言善道或有能力的人.有機會的話多替澎湖的醫療發點聲音.謝謝

PPP1118 wrote:
各位能言善道或有能力的人.有機會的話多替澎湖的醫療發點聲音.謝謝

首推dearjohn大大,以他的口才如果能把能力放在這裡一定助益良多~
好像很痛^^
dearjohn wrote:
順便說一下好了, 重症病人不像宅急便一樣說搬就搬,
必須派出隨行醫護人員, 同時在半路出事的時候醫療人員是要負責的.


但是回到重點

這個案例中
1.是否一定要移動?
2.直昇機是否是最合適?
3.台北、台中、高雄哪裡對病人與家屬好?

我們把問題簡單化!

其他醫療後送可不可行的或是離島醫療體系補助等。要討論在01中也無法提出具體的答案

但是如果澎湖有賭場的話可以立刻設立完善設備的區域醫院..


不然看看最近最熱門台北市纜車
台北市交通局估算,貓纜每年營運成本約1億4000萬元,門票收入大約僅有8000萬元,因此第一年可能虧損6000萬元,也就是說台北市來說貓纜是個「賠錢貨」。

但是周邊居民和商家也不是每個都受益,山區商家因此獲益的也僅有少數,對要步行超過10分鐘的店家,台北纜車對他們一點「貢獻」更都沒有, 物價還上漲ORZ,
另外就是沒有營利事業登記的....一大堆攤販。
花13億搞一個4KM的遊樂設施還熱的要死。花大眾的錢送扇子...是不是一樣的道理 浪費
這個小孩如果她的視網脈病變:

1. 是次要併發症, 表示她真的已經快沒命了,
這個時候就更應該越快速轉院, 必要時視力必須犧牲掉.

2. 是主要併發症, 表示她已經沒事了,
那也不需要緊急轉送嘛....幹嘛動用國家資源?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回 earl258:

這問題要看她最後併發症為何.
看新聞好像是視網脈病變跟慢性肺炎兩個.

這兩個, 前者沒有雷射治療, 後者當地可以治療.
我猜想家屬應該是為了視力要求轉台北.

所以:
1. 要移動
2. 基於上面的原因, 申請 SOS 專機最適宜
3. 如果因為這種理由, 可以送台北, 但是要自費.

但是如果要洗腎:

1. 要移動
2. 直升機即可
3. 送到最近的醫院.

洗小孩子的腎需要專門的醫學中心才行.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dearjohn wrote:
2. 是主要併發症, 表示她已經沒事了,
那也不需要緊急轉送嘛....幹嘛動用國家資源? ...(恕刪)


幹嘛動用國家資源?
dearjohn大大!CARE還是”幹嘛動用國家資源?”
是誰下令軍機後送動用國家資源===>陳總統

根本就不用討論了!
這邊的大大有人理性的幾乎只剩下資本主義在支撐,有人熱血到以社會主義來詮釋。
我不知道對錯,因為這是兩種出發點。

只是有件事情是我知道的,那就是一介凡人如我,絕對沒有辦法看到及照顧到這社會每個角落裡的每個人,即使是這國家最有權力也最應該這麼做的總統都做不到。

我認為對我們來說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救救眼前的跟我們伸手的人。
也或許救不回他,也或許救不了太久,但是至少這次的事件,一定有帶給一些人一些希望。
台灣,現在不正是很欠"希望"嗎?

"希望"要秤斤論兩賣,我不知道可以賣多少。但是抽離"希望"的日子,我知道肯定沒人要。

所以,我是用這個角度來看這件事情,我只問問我自己,當我有能力伸手救這個人的時候,我有沒有這麼做?
至於現在以及未來的其他人,我只能盡力救一個算一個。
為什麼我會這樣想,難道,因為要做到完全公平前,要我什麼都不做嗎,眼睜睜的看到一個人消逝在我面前嗎?
對不起,我只是個凡人,我沒辦法。

沾醬油之王就是我
救急緊急醫療體系與救窮的社會福利體系應該不要混淆並儘量遵重專業的評估吧!
不管說飛台北或飛高雄,我覺得應該聽從專業團隊的建議耶。
如果經過評估後應該後送高雄較妥適,當然還是送高雄比較好吧!
當然,站在家屬的立場,可以提出意見,可是如果所提出的意見沒有被專業團隊採納,那麼在緊急的情況下為了挽救人命,主管的行政機關應該強制介入,將小朋友後送回高雄才對啊!

怎麼會讓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下令解決這件事呢?我不是說救人不好,而是說主管機關怎麼沒有在第一時間強制執行呢?是我們的法令不完備嗎?還是沒有人敢擔當呢?

媽媽能否就近照護,可是在這件事裡,如果小朋友是被送進加護病房的話,其實親人能照護的地方就不多啦。如果這些因素都已經被專業醫療團隊考量過,而決定送高雄,那高雄一定就是這個事件中最適當的醫療後送地點。


至於母親長途奔波往返以及她個人的工作能否適當安排等等,應該是比較屬於個人的事務,時間的安排上不論她是公務員或是勞工,應該都有不扣薪的年假可以運用,如果是勞工,還有家庭照護假可以安排;我們一般人在照顧家人的時候,不也是這樣安排時間的嗎?

經濟上,不知道健保可以給付到什麼程度,她們家還要再自負多少?如果真的有困難,不是還有社會福利體系可以求救的嗎?

如果在高雄經過救治穩定後,媽媽想把小朋友接回台北,當然可以啊,只要她願意負擔交通的費用…不是嗎?

小朋友被救回來了,這真是一個好的結果;只是這事件,又再度顯露出我們行政體系的混亂。
今天捷運的UPaper有報導, 母親堅持要送台北的原因, 是因為他娘家在內湖比較方便, 因為這種原因而堅持要送台北, 否則寧願在澎湖, 那這個社會真是會吵的有糖吃.

個人造業個人擔, 國家已經提供必要的資源協助, 但是還得寸進尺, 就算小孩子出事, 也是母親害的.
澎湖的醫療, 要怪就要怪政治人物不關心. 我這個死老百姓是做不了任何事的.

預算是固定的, 用了 A 就會排擠到 B, 而怎麼分配就是政治角力的結果.

所以離島注定醫療資源會貧乏, 不管誰當總統都一樣.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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