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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出面.事件已落幕.我選擇原諒.也煩請網管刪除本文~感謝

showen wrote:
想到以前家裡入厝辦桌,也是來了一桌街友,打扮明顯跟親友格格不入,家人也是開開心心的以做好事的心情,也吩咐上菜人員別冷落他們...

是啊,想起小時候。


小時候,我們一群小朋友跑去叫人家走開,
阿嬤聽到卻急急地拿水管打我們,阿嬤說:賣胡別共,那是土地公土地婆!!  @.@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如果如郭先生所言

一切都是太太貪小便宜造成

現在這個臉丟這麼大

家庭革命可能難免了~
在被刪除前,也來回應一下!

我並不認為 該 先生 不知 ! 而 這二位 只有過 2 次的行為!

看到事件被鬧大了,才出面承認! 但是也只承認 2 次!(因為目前被證實有 2 次)

就像現在很多的案子一樣, 擠牙膏式的坦白啦! 再被發現其他的次數再說!

另外! 應該也請 這二位 去和另外一對新人聯絡,協談 賠償 事宜才是!

因為樓主願意寬恕 這二位 但是另外一對不一定願意! 若是 這二位 真的勇於面對,也應該儘快去和對方協談才是!



不管如何! 樓主的行為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楊小楊1193 wrote:
再次強調所有的新聞報導皆未經我的同意!!
這部分我非常不能認同.我當事人都願意給誠心改過的二人機會了....(恕刪)


該死的新聞媒體

禮誠工作室 wrote:
在被刪除前,也來回應...(恕刪)


另一篇只有該女一人..
得饒人處且饒人..

又不是在捷運上用牙籤剔牙還放稿說會告人那位...XD

別回了、讓這篇沉了吧..

愛雷島之心 wrote:
如果如郭先生所言

一切都是太太貪小便宜造成

現在這個臉丟這麼大

家庭革命可能難免了~


感覺這個理由很牽強!不過得饒人處且饒人了~

ydds wrote:
我想起一句話 「福不...(恕刪)

Moralsense wrote:
施比受更有福
您的父...(恕刪)


謝謝.
父親書讀的不多.
這是生活所給的智慧吧.
父親的確是個惜物之人.
也常說做善事不是用說.用吃(素)來表現.
而是默默做別人不願意做的事.
會說出口或讓人知道的都不是善事.
例如.有人一輩子吃齋唸佛.看到貓狗卻嗤之以鼻.趕貓打狗.
身素心不素啊.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發文者逕行、大量編輯內容,文章唯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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