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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8歲,有駕照,憲法不保障騎車行駛的權利嗎? 9月5日更新

木木 金奇 wrote:
就在這幾個禮拜,有一天朝會,校長說:有一位高1學生騎機車上課,被退學了,但是他是停在學校附近不是"旁邊" 姑且不論這位高1新生的行為

我已經"滿18歲"而且有駕照憑什麼學校不可以給我騎乘機車上下課? 台灣不是很民主的嗎?? 如果我持有駕照 不違規酒駕 為什麼不能?? 誰可以解除我的疑惑嗎?? 反應熱烈我會公布學校


我國的大法官解釋已經從特別權力關係突破到公法上職務關係, 無論是公務員, 軍人
學生, 受拘押被告及受刑人;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以及行政機關需遵守法律保留
原則從而限制人民的權利, 參見大法官釋字269, 380, 450, 563, 626, 684號解釋,

簡單的說學校如果以你騎機車的理由開除你, 你可以先向校內申訴, 如果不成功
可以打行政爭訟, 你一定贏的, 因為沒有一條法律規定高中生不可以騎機車.

可搜尋下列資訊:
1. 關鍵字:
大法官解釋, 特別權力關係, 公法上職務關係, 法律保留原則
2. 相關法律條文及釋字:
憲法第23條
大法官釋字269, 380, 450, 563, 626, 684號解釋
(效力等同憲法, 具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
哪有一定
人民有不繫安全帶的自由嗎?
我以前高中就沒這問題,支持樓主,
不能以學生可能發生意外或是學生可能違反交通安全做為限制學生在校外行為
就算發生了意外適用的也不是校規,那憑甚麼校規可以限制?

上面很多文章提到可能學生.出意外 .撞了人 .亂停車 .等等
那都是可能 不應以此限制,一般人也可能犯上述行為怎麼不加以限制,或說教師怎麼可以開車?
是否教職人員,不會犯以上錯誤?

滿18歲,有駕照,遵守交通法規 騎機車沒甚麼不妥,
以後就沒這問題了吧,教官退出校園,老師也不可能老是天天出來巡邏吧,
再過幾年以後我想就沒人來抓了


台灣某些人思想真的挺特別,以上文章可以看見
台灣人果然是吃苦耐勞,任勞任怨,縱使被人侵犯權利也是默不作聲,
見人爭取自身權利也必冷嘲熱諷,或是叫你視而不見繼續忍耐


哀..............這裡是台灣


Qsa324 wrote:
我以前高中就沒這問題...(恕刪)


老實說,我想那不是酸民真正的想法
真正的想法是:

高中生小孩,少一個騎車少礙到我
想個理由阻止他

所以奴性其實有點言重
滿18有駕照騎車上路,在法律上不違法違規,遇到警察可以光明正大騎過去
但在"學校"就是違規...

規定就是如此,也沒辦法...
因為在學校要"遵守校規",畢業後學校就管不了你了,你也有駕照,要怎樣騎那是你的事

就像我以前其實高中時代就會抽煙了
後來也滿18了,那時沒煙害防治法,所以在學校"理論上"是可以抽煙的
甚至教室外面就可以抽.是不違法沒錯,連家人都不管了,因為成年了
但是違反校規,不能在學校抽煙...還被教官抓好幾次
那時又叛逆,哪管那麼多...繼續抽...
後來想了想...一直被查也不是辦法,只希望趕快畢業,我可以光明正大抽煙...

所以我大約能了解樓主想法...
叛逆期你不給我抽煙我就要抽,你不給我騎車我就要騎...
加上樓主已成年已有駕照...哪管你那麼多,我就是要騎,只要不違規法律都沒辦法管了

後來幾年後,要當兵了回高中母校辦兵役抵免,直接刁煙進去學校
沒有人管我,教官只說辦公室不能抽煙叫我熄煙...
現在想起來,我只覺得當時這樣做很幼稚...
有嗎?
美國汽車前座要不要強制安全帶?
那人家又怎樣呢?
kantinger wrote:
有嗎?美國汽車前座要...(恕刪)

所以你要証明啥

去google一下有很多實驗數據可以告訴你不繋安全帶的危險性

所以法律去規定他(符合憲法保護人身的基本原則)

可是卻沒實驗數據吿訴我們18歲騎機車因為是不是學生而有危險程度上的差別

所以法律不去區分他

相信你的能力也找不出來

所以如果你想証明你的邏輯很好笑

那你成功做到了
有嗎?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這是要考陷阱題嗎?

滿18歲是很模糊的說法,
滿18歲不表示就是成年人,有的還是與包尿布時一樣,
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
同樣也還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範圍內的。
這事,還不用談到「憲法」



es_mato wrote:
這是要考陷阱題嗎?
...(恕刪)


這是學生與非學生的比較
而不是18歲與20歲的比較

為何同樣是18歲
有人有這種權力,學生就不行?


那再請問,有一23歲還在念高中之人
他也要被剝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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