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3410 wrote:沒想到廠商在一審判決輸了以後用了一個很扯的理由提起上訴...(恕刪) 再上訴的理由真的很扯,看了令人反感。下次買飲料時,將會直接跳過"維大力"汽水反正金黃色的飲料有2家在賣,直接買另一家就好了
cigs wrote:細節問題之前就有很多...(恕刪) 還是一句老話,統計機率不等於現在機率,也不等於已發生的機率你開一萬罐沒螞蟻,就等於樓主那罐不應該有螞蟻嗎?還是說樓主那罐有螞蟻,就等於一定要有其他罐有螞蟻?機率告訴我們,沒有100%不出問題的東西,統計出來投骰子有1/6拿到紅一,不代表你現在投下去就一定是紅一,也不代表你投了六次就一定會中一次紅一,更不代表我投了一次就紅一是耍老千細節問題這邊很多人都比你想的還要多,比你參與的還要久,比你知道的還要仔細,你講這些揶揄的話,不過讓人覺得反感罷了
突然看到這串討論串,我還以為之前那個舊串又浮上來了想不到是因為時間久遠,無法繼續討論了。雖然聽了某主持人一直在唱衰司法但這個小案子還是讓我想到司法還有那麼一點點救我想,司法的確不能說什麼還誰正義,但就這個案子而言,在證據的支持下,判定了開版的勝訴。也許,有些網友仍然認定這案子是開版自導自演,只是廠商不幸沒能找到充分證據如果,開版的願意的話,記得判決書那些有在網站公告的,應該是可以把這些判決的字號置頂,這樣也方便大家去看判決書,提升一下司法素養
Palpatine wrote:我還特地為了不讓你又繼續被上訴,隱忍不把當時在法院副總的"超爆笑試驗"經過說出來...太晚追你現在發的這篇,既然沒事的話,那有空我再把當時的"夢境"說來給大家笑一笑好了XD 快~打鐵趁熱,快說說夢境,大家幫你解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