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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打卡換成掃描指紋的機器,我有義務登錄指紋嗎?

去看 流言終結者

有教如何 copy 指蚊,

然後你去 copy 大老闆的,用他的指紋開門給他看

告訴他 hid 要代打,至少還要有 hid卡片

指紋,會複製,要多少有多少


羊羽翔 wrote:
大哥,您注意看一下您...(恕刪)



你搞清楚一件事情,取指紋不一定要在契約
如果因為管理上有公告一併包含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changbsd wrote:
你搞清楚一件事情,取...(恕刪)


補充好了,很多東西契約沒寫死
上班準時是上班紀律,至於用什麼方式
是各公司自行決定,只要有做好資料保護
個資法精神在於怎樣讓公司做好資料保護,而不是一昧禁止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changbsd wrote:
個資法精神在於怎樣讓公司做好資料保護,而不是一昧禁止


個資法的精神在於資料保護,而實行細則則要求必須針對資料內容逐一登載,不可以籠統為之~

講白話一點,就是:

X錯誤寫法:員工同意公司可以取得員工相關必要資料

O正確寫法:員工同意公司可以取得員工指紋資料,用於上下班打卡登記,
該資料保存於公司指紋打卡系統,至員工離職時將刪除。
(必須載明種類、用途、儲存地點方式、保存期限...等等)


同樣的,商業行為上對於顧客資料也必須詳細寫清楚,
以前的寫法:
您將同意您留存的資料本公司可以運用於合作行銷上

以後的寫法:(以銀行為例)
您將同意您的姓名、電話、地址資料,本公司可運用於同屬本公司金控集團子公司,
進行行銷推廣活動,直至您於本銀行銷戶為止。

==============

附帶說明一下好了,

我回文是提供原PO文者資料參考,並不是要跟你筆戰,
由於你的用詞讓我感到不愉快與毫不客氣,
所以我不想繼續回覆這篇文章了,謝謝指教。
羊羽翔 wrote:
個資法的精神在於資料...(恕刪)


本來個資法就是重點再保護,個資的定義在個資法只是大概
因應公司管理指紋打卡在法理面上本來就合法
是你自己搞不清楚,照你的要求那所有事情都不用推了
因為都牽扯到個資
重點是該公司在推這項政策時要讓大家知道並做好保護
另外我管你喜不喜歡高不高興
原PO根本是以自我為中心,搞不清楚立法精神你又誤導人家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Eigen wrote:
去看 流言終結者有教...(恕刪)



但是如果有A員工請B員工代打一樣沒用,HID卡片一樣沒用
但是用指紋不是就為了預防代打嗎
指紋複製有,但是一般人會特地去研究嗎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gan978a wrote:
現在只有看到新機器,還沒使用,還是用舊的打卡鐘。
所以暫時是不會有進展的


結果原Po,你有跟公司反映你的問題點嗎?還是你打算公司正式實施的時候,你再跟公司反映?

Free Storm wrote:
結果原Po,你有跟公...(恕刪)


原本po這篇文章只是覺得公司在沒有知會員工同意下
就要取得員工的指紋作為出勤的依據
這樣是否有隱私及個資的問題

本想理性討論
無奈有些人就是喜歡謾罵嘲諷
態度頤指氣使
"以自我為中心,認為行就一定行"
這樣實在失去討論的意義
而本人之後之所為 並非討論的主題
所以到此為止
之後不再回應

過許久了,追蹤一下~

請問樓主抗爭成功了嗎?

最後您發的文和最後這似乎很理性的說詞,完全前後矛盾~~


gan978a wrote:
原本po這篇文章只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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