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動媒體了嗎,我很想看到他像你認錯的表情,跟他說如果不快點給離職證明和薪水,就不只是你一個人對我和女友誠心認錯這麼簡單,可能要妳的老婆和小三一起陪妳向我90度鞠躬認錯囉...報案同時再找媒體就對了,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如果對方沒有誠意的話
樓主要不要把更新進度統一在第一頁呀,方便大家閱讀追綜進度.還有建議趁現在錄音錄影證據都還在,有沒有人把文章轉貼給總統信箱跟市長信箱,連帶警察政風單位也反應一下,不然難保過些時缺這些證據莫名奇妙被警察單位"搞丟"了;雖然目前沒什麼選舉了,這種店家如果有黑道背景,我想媒體在報議上也會有所考量.如前面網友所說的,如果事情能圓滿拿到該有的資遣費,不知樓主對那位哲可要不加告傷害跟恐嚇呢?
陳灰文 wrote:大大問題之後有問到這...(恕刪)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經濟部商業司工商登記查詢系統...該不會是因為沒有登記所以拿不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