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東森新聞 超級訝異!!!!!!!!對岸大陸 強制規定計程車加裝鐵欄杆(防搶 防殺) GPS 以及後車窗跑馬燈!!!若被挾持 只要按按鈕 跑馬燈就亮出:我被挾持 請幫忙報警反觀國內.....看了這兇手社長的報導才知道他在日本赫赫有名!!!!有4家夜店且在東京精華地段!!!241坪裝潢極盡奢華!!!難怪他會想用$$擺平^^有時我在想台灣黑道都是孬種嗎?只會欺負好人像這種敗類(這兇手社長) 如果你去蓋布袋扁他你一定會成為全民英雄!!!因為台灣人普遍對於法律是失望的不相信有所謂的司法公平正義
tomsymix wrote:永然律師事務所發的聲明說那隻日本狗沒有傷害人的意思把人踢到重傷進加護病房沒有傷害人的意思 那有傷害人的意思是要把人大卸八塊才是嗎 ?哇~ 大律師事務所睜眼說瞎話的功力 果然不同凡響啊~這種狗講的聲明都寫得出來.......真是開眼界了~ 他意思大概是沒把司機當場打死,所以沒有傷害人的意思吧...爛人!把台灣人都當白癡了嗎?這種聲明就算三歲小孩都不會相信吧!
出去,現在請你回去你的國家,就是現在對不起,我沒有買過你代言的任何一樣東西。或許我無法抵制你但是我鄭重宣告,日後看到你在電視上的任何一個影像之後,絕對轉台。清楚的告訴你,是任何一個影像,包括節目,廣告,聲音,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