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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警察了!因為就算被打死都不能開槍

以後有狀況發生第一個聯絡司改會的同仁 要在一分鐘到到達而且不許用槍

槍被搶是活該

被打死是應該

那警察配槍幹嘛?配一支黑金鋼電話就好啦 ~~

人權是不適合在狗上面的...

只能用在畜牲上面

king2000 wrote:
....北市一名醉男,前晚與弟弟、女友酒後共乘計程車返家,途經師大夜市旁時,醉男因故毆打女友,司機好心勸架卻反遭兄弟痛毆,當時一名便衣警員上前勸阻,並表明警察,結果還是被打,值到開槍制止才停手。
這就算了,卻引來用槍時機不宜的批評,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表示,如果胡家兄弟當時手上並無武器,建議警員表明身分後可請民眾協助制止,或呼叫警網支援,否則附近是熱鬧的夜市,人潮眾多,民眾當然會擔心用槍示警的危險性。...

這新聞很明顯沒平衡報導,好歹訪問一下警察與被打司機的感想吧!莫名其妙
有個疑問?
要能空手一打二,而且不能打趴對方(肯定被告)...
要受過怎樣訓練的警探才能做到?萬一對方大漢體型比警探好...
旁邊民眾支援就不要說了,這世道誰會想介入這種事?便衣又不是穿警服,誰知真假?
等警方來支援...司機或警探大概不是被踹死就是變植物人了吧...
而便衣直勤若看到這種糾紛若不出頭處理會被處份?
假裝沒看到的話,萬一事後雖洨曝光的話肯定被民眾罵翻,被懲處的!
司改會都是這種嘴砲嗎?真是台灣的悲哀啊....

懶的再說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 發現台...(恕刪)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以汝之名而為之

gracestar wrote: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以汝之名而為之(恕刪)




自由~是在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的狀況為前提
人權亦是如此
但是廢死聯盟都忘了這一點


gracestar wrote:
要能空手一打二,而且不能打趴對方(肯定被告)...
要受過怎樣訓練的警探才能做到?(恕刪)


都是麥克連的錯~
誤導小百姓以為每個警察都跟他一樣強
可以打掉直昇機
一打二也絕對不是問題
一些碎嘴
這兩兄弟幹嘛不奪警槍
送那些多嘴的商家路人幾顆子彈
到時候再請警察回去問這些人 該不該對空鳴槍
Lisa_Hsu wrote:
這新聞很明顯沒平衡報...(恕刪)

“建議警員表明身分後可請民眾協助制止,或呼叫警網支援...”

講這種屁話!


不要問講這個話的人,他肯定孬得躲到一邊!

照他所講的問問各位,有誰敢去制止?

而且那不是還是喝酒的醉漢?!

經常的有那種醉漢,就算現場有好幾個警察都很難制止處理,你還叫一般民眾去對一個喝醉酒,而且還是正情緒不穩定發酒瘋的人,要制止他?怎麼制止?喝醉酒使力沒在怕,手一揮腳一踢他管你的,到時候算誰的?搞到最後花時間告他傷害才來賠個幾千幾萬?


再來,警察穿便衣就不會笨到再帶一支笨重的無線電讓你去呼叫警網,頂多就是打電話,與其如此,還要再等警網來,那這個警察就都不要表明身份,去旁邊一邊打電話一邊看人被打就好了啊!


司改會居然有這種腦袋的人?難怪司法根本都沒什麼起色...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建議警員表明身分後...(恕刪)


聽說那個發言的
是廢死的

這樣應該知道有沒有腦袋了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doraemon0208 wrote:
聽說那個發言的是廢死...(恕刪)

這就更可以確定.....!!!


bublegun wrote:
好多人砲我喔 有人說...

又有人說
動物尚知有危險就逃 人類怎麼還不行呢 嘖嘖嘖
所以...
921的時候 這位仁兄有跟螞蟻一起搬家逃命就是了?
納莉颱風的時候 有跟老鼠一起避難就是了?
好吧
就算這位仁兄機靈過人
也是屬於順風耳或獵豹級的神人
但你若上有老母 下有妻兒
她們也都是同個等級就是了?
我做不到啦 而且師大夜市真吵...

樓上大大說得沒錯,這是兩碼子事,居然搞不清楚?

而且天災難料誰都知道,特別是地震,但身邊有打鬧,哪一種動物(包括人也是動物之一)會沒有警覺?

這個的腦袋,也夠厲害...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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