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wu6778 wrote:
一、"兩害相權取其輕...(恕刪)
其實你現在問的問題前面都有人問過了,如果你能先爬文版大發的一些文章的話,我想會節省很多你我的時間.
一、"兩害相權取其輕"?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那你願意讓你的小孩在四周充滿槍械的情況上課嗎?
誰要當那可能的受害者?我已說過,意圖犯罪者,即使不拿槍,要犯罪殺人也是很容易,怕是怕那種
情緒一時控制不住的,做了才會後悔的人。不拿槍,一時衝動就可能只是傷害對方而已,
拿了槍對方生命就有危險。
So...你的看法是只要禁止自衛槍械就天下太平?意圖犯罪者因為不拿槍要犯罪殺人也是很容易所以可以視若無睹?其實會有開放自衛槍械的言論都是基於治安敗壞的事實上,現在台灣並沒有對市井小民開放,但是槍入校園早就時有所聞,這種情況你依然很安心的送你的小孩上學,卻擔心合法槍枝氾濫?目前在任何國家合法槍枝的數量都遠遠小於黑槍,你的擔心有道理,但是你擔心的對象搞錯了.
二、我說的精神失常,是泛指那些報復心強、脾氣爆躁,一時控制不了情緒的人,這些人日常生活常見。
我的用法有些不當,但並非指精神病。精神病的特徵較明顯,可以被檢查、觀查的出,
但並非表示沒潛在危險,精神病患不能擁有槍枝,但誰能保證他拿不到合法的槍枝?
拿到刀跟拿到槍的傷亡人數是不同的。
我了解你的意思了,簡而言之你是擔心合法持槍者因為衝動而闖下大禍,我這樣理解的正確嗎?
如果我的理解正確就回到原點了,那就是正常人突然變成殺人狂的可能性有多少?我目前找不到資料,這還要請你提供.但是我相信統計出來數據會很低,比對美國1993年之後治安大幅改善的程度,這就是我說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意思,如果帶來的好處遠遠多於可能的意外,那這個策略就是正確的,就如同即便發生過空難,世界各大航線依然不斷運轉一般.
至於精神病患是不是拿的到槍,這其實跟制度夠不夠嚴謹有關,目前自衛槍枝管理條例運作得相當良好,近20年新申請的槍枝中目前還沒有發生過任何意外,我相信如果能延續目前的運作,應該可以讓不該發生的意外降到最低.
三、車子用途很多,主要目的是用來防衛、或者做殺人工具嗎?車子的部份就別提了,
我從來就沒想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比較,只是順你的文而回,不同的東西比什麼比?
何謂"嚴謹而有配套措施的狀況下有管理的開放",如果今天是跟美國一樣(美國買槍的確跟在7-11
買東西一樣,那麼容昜),"一般民眾"也可以買槍,我跟你保証,一定會有合法槍枝用在犯罪的情形下。
OK!雖然車子做掉的人遠多於槍,車子部分就不提了.美國因為基本立憲就保障人民持有槍枝的權力,各州的州法又各自為政互不隸屬,所以有些州的槍枝管理確實太鬆散.但是我們可以學習人家好的部分,不用連壞的也照單全收是嗎?
目前台灣支持開放自衛槍械的訴求都是基於"從嚴審核"的基本精神,而且如果開放槍枝,必然會記錄型號口徑彈道等及使用者的詳細資料,如此要用於違法行為基本上就很困難,因為太容易被抓包,也要求合法持槍者如果不幸遺失也必須立刻申報主管機關,否則要負連帶責任處刑.這樣靠著自律及法律的話,應該可以繼續維持台灣自衛槍械沒有非法使用的紀錄.
四、的確很多新聞都寫正在調查中,不過從這一篇可看到一些資訊。
http://www.nhregister.com/articles/2011/04/21/news/doc4db0ebc61d73c864977480.txt
我想你說的是這段"The family friend and the boy’s parents could face possible charges, Bender said.",不過請注意"possible",我的理解是這篇報導如同其它篇一樣無法確定是否跟小孩的父母有關,不過因為我找不到該案判刑的報導,所以我也沒辦法確認是否真的是他父母持有的合法槍械.
五、說槍好撿的是你,所以我才詢問統計資料在何處,若你又說沒統計資料,那你說"槍好撿"不就沒根據?
槍好撿跟黑槍數多少是沒相對關係的。另外,我想這裡探討的不是黑槍,或是合法槍枝被用在非法用途上有
多大的可能性。
你應該是會錯意或是我表達得不夠好,我的原文是"我只能告訴你連台灣都有人撿到過(請google"工程師在國小側門撿到槍"),所以黑槍滿坑滿谷的美國撿到槍好像也不會太奇怪了.",所以我想表達的是確實有人撿到過,而不是槍很好撿,請再詳查.
你不是一直在陳述合法槍枝如果被用於非法嗎?要討論合法槍枝用於非法的可能性,目前台灣的紀錄是趨近於0,版大在另一篇文章中也提到Oregon州的14000張善良百姓CCW執照,只有4件違規使用,而且都非暴力犯罪,請爬文,在此不贅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