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伯 wrote:有足球帶足球有網球帶網球找曾雅妮一起來練高爾夫球再找馬總統來穿紅短褲到處跑豆豉英大叔記得再把你的殭屍帶出來操練茅山術這樣應該就符合板主的期望了這才是大有為政府 英叔的殭屍軍團可以一起跳街舞嗎....
vagabond1124 wrote:當年陳信安去國王隊練...(恕刪) 我是覺得自已先拿出實力能在國際上得名政府再給個獎金吧不然什麼人都要栽培要是沒得名怎麼辦??在公司領薪水犯個錯還要被記過先說沒得名怎麼辦??賠雙倍好不好??===============自已做好生涯規畫比較實在啦~都想靠政府養.....
捷運站練舞 有的還是有透過出租場地的~像是台北車站與其說擋到路人 不如說練舞的都是路霸但是捷運裡也不像市區一樣車水馬龍 大節日人爆滿塞不下去走人家練舞的地方很多人只會看利用捷運地下街練舞的同胞 是為了免費的廠所 與 免費的冷氣沒錯 是興趣 當然你歡喜在哪裡跳 不要"妨礙"到其他人就好這樣就好 何必反過來批評街舞呢?捷運地下街裡練跳舞 也不是一兩年的事了大家知道的~哪裡有更大的場地 更安全的地板 冬天不用吹冷風 夏天不用曬太陽的地方呢?不就是捷運站嘛?還是家裡比較大 自己在家裡跳省的出門跳被人砲的好真的要這樣說的話 你怎麼不去說夜市裡常常有人在地下爬行呢?去檢舉好了 說不定還有錢賺呢大家來逛夜市的 還要閃流浪漢 更討厭有人把機車騎近來已經夠擠了還得給機車過要呼籲大家的只是一個理念 尊重該場地的用路人 環境清潔就好說什麼為了要受注目 要把妹妹 真的~有差別真的有人練舞是為了追求異姓 來個帥帥的定竿之類也有人跳舞為的只是純粹的興趣 而開始喜歡 成習慣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去請老師~進舞蹈教室學也不是每個人都有錢可以去租教室捷運站既然沒有規定不能跳舞 甚至還開放跳舞租用場地單~租一次四天 地下街有活動會告知 無法出租我絕德蠻不錯的!! 重點就是不要"妨礙到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