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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捕鯨船把保育團體快艇撞成兩截!!

狼0226 wrote:
我是希望海洋守護者直接裝配魚雷.趁晚上直接擊沈日本補鯨船就可以了

你要這麼想那是你的自由啦。萬一真發生了,一來直接幹掉大家氣憤仇恨的對象,大家爽斃了,豈不快哉!二來也省卻了大家在那裡推論臆測海洋守護者到底有沒有玩粉飾誤導的苦肉計,光明正大出手,乾脆俐落,沒有半點模糊空間。三來日方也不必繼續忍受草蜢弄雞公,含扣一下打個水槍和LRAD便遭人說三道四落人口實,簡直像是只准被人玩爽的,連「亞美蝶/以爹」都不准喊一樣。這樣正好,大家一碰面就槍啊砲啊魚叉火箭魚雷通通直接端上桌啦,說打就打,打輸了看是要依江湖慣例擺桌還是上法庭依法處理,不必再扭扭捏捏。

以上,你是不是這樣的想法呢?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雙子貓 wrote:
你要這麼想那是你的自...(恕刪)


都不是.我只是覺得對盗獵者有需要客氣嗎
狼0226 wrote:
都不是.我只是覺得對盗獵者有需要客氣嗎

好的,瞭解。

我在之前的回文有提到:法治(以「法」來治理)國家內,人民是否能以個人「自由心證」的「正義」到處「行俠仗義」?

海洋守護者或許就是認為「Yes」,你的魚雷說應該也是「Yes」。這個又回到最常討論的問題:對於「疑似」犯法者,其他人可以動私刑嗎?刑度如何核定?是像你說的,直接一個魚雷把對方給殺了?

所謂私刑,是指執行者不是司法人員,而且該刑罰也未經司法單位審判核定。就像海洋守護者之前持續把捕鯨隊的船艦和財產破壞至無法使用,或像你說的以魚雷把對方給擊沉,海洋守護者是否有司法者身分?是否經法院審判核定應以魚雷把對方殺掉?

和這個很容易搞混的是阻卻違法和公民逮捕權。這個是類似的東西,就是你看到一件違法(「法」所認定不當的事情)的事件有發生的可能或正在發生,司法單位尚來不及介入,於是你站出來施行了某些手段以阻止其繼續進行。但這不代表要你把對方殺掉,當時該不該透過「殺」的手段來阻止,司法機關事後會有審判來認定。如果判定結果是不該殺,那你就是過當、侵權了。

以個人「自由心證」的「正義」到處「行俠仗義」就會有這樣的毛病。

有的人很恨路上高速危險駕駛的機車,俗稱飆車。你想阻止他們,是要請司法機關來處置?還是為了爭取時效(等警察來,人都跑了)和執行能力(警察來也不過原地看看聊聊而已),直接用你的小轎車去衝撞他們到犁田?甚至是直接撞死輾死?

每個人自由心證嘛!反正行俠仗義嘛!有的人認為飆車該死,直接輾死也不足惜。有些人認為雖罪不及死,但應該讓他們斷手斷腳不能再飆車,所以下車拿棍棒把躺在地上的對方的手腳打斷砸爛。有的人發現犁田躺在地上的是隔壁老王的二兒子,交情好看個情面,就放他回家了。

以上這些,標準在哪裡?如果反過來,今天你做了啥或輕微或嚴重,但莫名其妙被其他人看不爽的事情,這些人是不是可以憑他們的「自由心證」(簡單講就是隨他們爽的,而你則是賭運氣和八字好不好)對你下手,要殺要剮隨便他們了?

所以我之前才問:法治國家內,人民是否能以個人「自由心證」的「正義」到處「行俠仗義」?換個方式說,事情的解決是要透過「制度」,還是旁人的「爽度」?如果是後者,那就是民粹(populism)了。

船隻有登記國家可以管,該船隻違法可向該船隻登記國的司法機關討公道,國際上對海事糾紛和捕鯨規定也有法或條約可遵循。日本捕鯨隊鑽法律漏洞,以研究之名進行捕鯨之實。但鑽法律漏洞還是沒違法,其他人再怎麼不爽,也不能硬凹成「有違法」(自由心證的正義)。而且就算他違法,也輪不到「非司法人員」來動私刑(行俠仗義)。

這就是我回這串文的原始目的:

1).海洋守護者的方法不當,就是以「自由心證」的「正義」到處「行俠仗義」。

這不光只有我說,全世界太多人說了,連和他們相同目標的綠色和平組織也反對他們,他們也因此有些不好的名號。

2).從影片證據看A艇事件,似有未被闡明的事實,被掩飾了,對外界說法也沒給出合理交代,卻推說全是對方的錯,這就有粉飾誤導的嫌疑了。

======================= 上班去了 =======================
前面才說不理了,現在又打一堆,看來雞婆個性還是得忍忍練練。

出門上班去了。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狼0226 wrote:
都不是.我只是覺得對...(恕刪)


我贊成貓大的想法。

如果大家都用自以為的正義來辦事,世界上還需要法律嘛?

以下假設:

我認為韓國人很討厭,在國際賽上一直有犯規小動作,我為了世界和平拿了一堆傢伙去擾亂韓國在國際場上的比賽。

請問我認為我做的正義的事情,世界上也有許多人討厭韓國人,請問我這樣做事對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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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是因為要回歸到原點,回到法律問題。

到底日本補鯨有沒有違法? 「請回應有還是沒有」

如果沒有違法,可不可以用暴力的手段來支持自己所謂的正義? 「請回應是還是不是」




再次強調我不支補鯨,我反對補鯨,但是請用合法的手段抗議。

就像我反對重機車上國道,我走合法的路線寫信去交通部抗議,能不能成功不知道,但是至少我是合法的。


去支助暴力抗議團體等於支助蓋達組織一樣,世界如果失去法治就等於回到了蠻荒的世界。

ひとりでも 傷ついた夢をとりもどすよ

狼0226 wrote:
我是希望海洋守護者直...(恕刪)


哈哈,如果要裝魚雷,只怕日本補鯨船的火力會比sea shepherd遠遠強大。

現有8個國家主張對於南極洋的主權,且互不承認彼此主權。況且相關公約白紙黑字很清楚,非法盜獵,全球禁止什麼的,只是對問題不夠深入了解罷了。

看來這個議題正經討論很難,不少人的立場都很堅定,包括我自己。輕鬆就好吧。
本週超精彩的
直接對撞
不愧是東西方的強勢民族
不光只是會叫別人衝
新的一季"調查捕鯨"開始囉!!
今年還多增了民間護衛艦呢!!
而且今年的海上保安官比往年還要多
相信明年的whale wars會更佳的好看~
我只想知道
在公海的海域上
誰賦予海洋守護者這個組織這種權力
誰給的權力?

應該是...


鄉愿的鄉民們
或者
喜愛韓國人的鄉民們

反正認真討論合法與否沒人想要,要打這種口水戰奉陪。

所以以後大家在公海上看到誰不爽,請參照海洋守護的行為。

ひとりでも 傷ついた夢をとりもどすよ
以下為小弟個人愚昧的想法

日本真的合法嗎??
打著科學研究捕鯨的旗幟
實際上卻是從事商業捕鯨的活動
而這個科學研究捕鯨的理由
卻只是要研究鯨魚胃裡有什麼東西

日本既然覺得合法
大可以把軍艦開出來
保護他們所謂的科研捕鯨
那為什麼他們不敢??

海洋守護者的行為既然違法
那為什麼國際社會也只是口頭譴責而已??
既然是恐怖組織就應該組織聯合軍隊來對付啊...
把恐怖組織全部消滅~大快人心


祝大家有個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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