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aa361013 wrote:這位大大...就放她...(恕刪) 老實說....................我也不想這樣耶,只是手不廳使喚......不小心.............再寄出信的時候,狂按了好幾下,唉呀,灌爆校長的信箱,我真的是..................故意的 =ˇ=給學校的話:學校是以為學生出來道個歉就可以息事寧人? 會不會太好笑,連個過都可以免除不記,那這樣以後是不是中技的學生,隨便PO個文罵災民後,道個歉就可以了阿????
77012904 wrote:道歉聲明本人陳正邦於2009年08月13日於個人部落格中發表之文章,造成八八水災中受災民眾的二次傷害,本人特此做出以下道歉聲明。在此,對於本人之情緒管理不當,所張貼的文章,造成八八水災受災民眾的二度傷害,至上十二萬分歉意。經與校方輔導後,本人承諾將在能力範圍內捐款至具公信力之機構,以及用實際的行動至災區協助,並上網道歉,盼能彌補8月13日所造成之傷害。陳正邦 批示:還是狗屁不通,請附1000字之檢討報告上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