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eh wrote:
當然有很多人生活...(恕刪)
你又避重就輕了
那我剛才問的"如果突然出現車禍+搶劫+偷竊+挾持.......,他要怎麼處理?"
你怎麼說?
你覺得每一個警察處理的方法都一樣嗎?
你覺得這種狀況他們有sop嗎?
如果不是,那警察的職務範圍就不只是死板的法律規定而已了
不否認"很可能"法院會判無罪
但也是"很可能"而已,因為每個法官的判斷都不一樣,如果都有sop,那也不用法官了
我也不知道說出真實世界的狀況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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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說好像警察除了蒐證外,無法管虐待動物
很多事情都是書上沒教的,是要靠應變的
盤查技巧那麼多,新聞不是也有報一個人一天被碴六次嗎?
拖時間順便警告蒐證(又可以執行公權力又可當證人)......雖然無法完全制止,但至少不要縱容,讓人逍遙法外吧
這不正是警察該做而且只有他們能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