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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E-TAG計程收費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喔●反對交通部護航遠通ETC~始於820凱道大遊行

marklien wrote:
我們要合法經營‧世界...(恕刪)

恩恩恩0422 wrote:
上面最好也修正一下,...(恕刪)


謝謝兩位建議,目前口號修改如下
比較簡短方便活動進行,請各位再集思廣益囉
~~~~~~~~~~~~~~~~~~~~~~~~~~~~~~~~~~~~~~~~~~~~~~~~~~~~~~~~~
ETC換人經營‧違約罰款撤換‧不管國營民營‧創造真正三贏!

一卡多車‧才是主流‧不分藍綠‧拒用唾棄

(以上口號於遊行時反覆呼喊)

依法行政‧依約罰款‧繼續護航‧就請下台
(以上一句口號於交通部視情況使用)




8/13 連署書因為經費關係且可以事後收集所以印製較少,須全部照實填寫才具效力(編號、查對不填)
請至以下連結下載參考填寫範例填寫後寄至:11299北投郵局第11-3號信箱
ETC公投連署書下載
依高公局回文
第1檢核點係指完成二個收費站eTag系統試辦建置
第2檢核點為完成所有收費站eTag系統之建置
設定改善方案之各階段檢核點,如未依約定執行,罰金仍追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罰金追溯的條件是未完成「改善方案】之「各檢核點應完成的目標」
所以也就是說…不需要理要原合約中「使用率」的達成目標 ...因為回文內完全沒有提到

所以遠通只要努力達成上面兩項目標就可以不用罰錢了 ... 是這個意思嗎??

bioer wrote:
沒救的政府, 講了老半天連檢核點是幾月, 標準是甚麼都講不出來
這不算圖利嗎?

主旨:台端反映ETC相關事宜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端100年8月8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第1檢核點係指完成二個收費站eTag系統試辦建置,第2檢核點為完成所有收費站eTag系統之建置,二者不同,完成第1檢核點不代表可以直接通過第2檢核點。


三、按懲罰性違約金之訂定目的,其一是促使乙方受有財務壓力,願意盡速改善違約情事,違約金裁罰與否,契約已賦予本局裁量權,遠通公司已提出超出契約規定之0元eTag方案,未來所有用路人均可申裝,並無門檻;現有用戶未來除可換領0元eTag之外,原先購買OBU之金額,亦可轉為通行費之儲值金,預估此兩項成本遠通公司需投入新臺幣10億元以上,遠高於1年之罰金新臺幣1.825億元;如累計自100年4月15日起算至明(101)年底,罰金規模為3.13億元,也低於遠通公司之投入。本局已另設定改善方案之各階段檢核點,如未依約定執行,罰金仍追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假如只是安裝完成就達成檢核點,這不能算護航嗎?

推倒胡 wrote:
隨著本樓留言的發展,...(恕刪)


推倒胡大大真是說進小弟的心坎裡.

口號真的太多太長啦, 不好記也不好唸.

最好是四言絕句比較好記好唸. 小弟獻醜一下.

國道國營 公平正義

官商勾結 天理不容


Loganstyle wrote:
依高公局回文 第1檢...(恕刪)

bioer wrote:
假如只是安裝完成就達...(恕刪)


交通部的確沒有把評核的標準說得很明確、清楚
只能要求他清楚交代了



James 007 wrote:
推倒胡大大真是說進小...(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
請參考看看修改後如何:國道國營 公正公平
另一句則暫時保留,暫定全數口號上限三句就好



marklien wrote:
我們要合法經營‧世界...(恕刪)


想請教...一卡多車..
如果這幾輛車同時經過入口....這張卡算哪輛車的?


一卡多車 可能不是用在這裡吧?

記程收費..一定要有一種辨認車子是哪一輛的方法....
難道用視訊辨識嗎? 如果用視訊..就不需用RFID了...不是嗎?

或許我想太多了...
有以請教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想請教...一卡多車...(恕刪)


幫忙回答

1.所謂"一卡多車"是指不限那台車用.卡有儲值.扣就是了.萬一卡主有異議.再調數位牌號.加收人工處理費.

如證實誤刷當然承辦單位自行吸收.

2.過收費站時.請注意前上.下方都有鏡頭.甚至後方.

3.不然.遠通是如何檢出.機.車不符.另收違約罰金的呢??本來就有了.是輔具.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想請教...一卡多車...(恕刪)


一卡多車是希望一戶人家有多台汽車時
不用每一台車都各一個車上機或eTag
只要在負責營收公司那登記名下車牌號碼即可
所以申請一個就可以全部通用
換車時理論上就把小eTag帶著走隨便丟車上任一處就好
可以參考陳情書第6點參考美東13州作法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一卡多車 可能不是用在這裡吧?


基本上...我覺得這個問題根本不要去提!也不重要!這不是遊行的重點吧!!

訴求附合全民利益為主就好啦!!

遠通之所以不好用我認為規則立定對廠商極為有利!一但有問題都是要消費者來處理負責!

這就不附合全民利益啦~也是我極度不爽的原因!

至於要一車一卡或是一卡多車之外...

我覺得還有其他更多要注意的地方(ex.付款方式你們不覺得重要多了)

下面小樓大說的很有道理,好的配套方案才是重點!

sydneyliang wrote:
幫忙回答1.所謂"一...(恕刪)


所以 RFID 可有可無了...
只要知道去哪個帳號扣款 就可以了...
不用RFID 也可以吧...


RFID是主流...這句話可能有問題....
應該是說 一車一卡(RFID) 管理較方便....

多車一卡..倒不如廢除RFID...直接用視訊查核...只要車子有扣款帳號就行了..是嗎?

看來計程收費 可作弊逃避收費之漏洞很多...

這可能是要求一車一卡的原因吧? 較能排除做弊..多車一卡..倒不如廢除RFID算了

有以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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