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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kuomh1246 wrote:
不要再脫離主題兩邊看...(恕刪)


同意, 銅板沒兩個敲不響.

回歸重點好了.

holysongyy wrote:
輝文昨天說得好:
已經毀謗你的名聲還不提告!求償200萬其中一百萬付律師費還有找,其中一百萬還可以捐出去做公益啊!
可以捍衛自己的名聲又可捐錢的事情為何不做?


他可能怕提告後就得拿出詳細的財務報表包含收據有的沒的,這下就爆了
況且我覺得揮文少說了一句,黑人說提告要花錢不如拿去捐給幫忙的人,是怎樣?提告費也要從love life
收的款項支付嗎?不然黑人幹嗎說這句,不懂不懂!
小虎先生 wrote:
我們先將幾件事釐清:...(恕刪)

製作成本180元是進歐郎公司的口袋!製作成本180元是進歐郎公司的口袋!

製作成本180元
捐款100元
營業稅28元
營所稅75元
+)保留額197元
------------------
580元

照上面大大的說法可是65%捐款都是流向跟歐郎有關的<==(180+195)/590=0.65
這跟本素一兼二顧,摸蛤仔兼洗褲,好康的全拿了@@~
他應該除了保留金全數捐出,自己的公司也應該利益回避才對!!
============================================
經這次歐郎事件後,我覺得諸如此類的事可能一而再的發生
與其放在一旁著讓它爛,不如著手去改善它
在法律上去約束其利益回避不要在發生這狗屁倒灶的事情
讓不全回報想做善事的人有個做事的依據!!!
holysongyy wrote:
輝文昨天說得好:
已經毀謗你的名聲還不提告!求償200萬其中一百萬付律師費還有找,其中一百萬還可以捐出去做公益啊!
可以捍衛自己的名聲又可捐錢的事情為何不做?...(恕刪)

因為數字周刊說的句句打中黑人的要害,讓黑人百口莫辨
wen.J wrote:
備份先尊重人會問人智...(恕刪)


對不起...
怎麼好像看到周玉蔻跟小S鬥嘴的翻版

黑人有愛心值得鼓勵.
但過程讓捐款者有疑慮.
就該說清楚.講明白.

周小姐可以要小S將邪惡兩字收回.
那周小姐也要將無辜小孩牽扯進來的話給收回.

小S.身為公眾人物是真的要以身作則.
不能亂說別人邪惡.記取教訓了吧!!
eychung wrote:
就我從服裝業的朋友所知,T-Shirt的成本非常非常低,無論中國或台灣產的都一樣,還有"同一款"這麼大量,成本價壓低的程度遠超過你的想像。

那你知道開公司跟人事成本很高嗎?
我認為除非有黑人污錢的證據,不然我會支持黑人的義舉。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那你知道開公司跟人事...(恕刪)


他love life活動是2009年4月開始的,他公司是2009年10月才成立的(經濟部網站都查得到)
請問這半年是怎樣一回事?帳怎樣算?難不成先預扣款等公司成立一口氣灌,而且如果有開發票給消費者
那這半年是用誰的名義開出去的?一連串的問題無解!
黑人的說法是

我不是要義賣
我只是要賣衣服
但我用義賣的手法來推銷我的衣服
但我不認為我是義賣
我要賺錢,我也會捐錢

你自己網站都說義賣了,你自己還說不是,你連自己都講不過自己,是怎樣?帕金森氏症嗎?


為什麼網友和社會上那麼多人公幹他
因為「他之前的做人做事」就讓很多人公幹或不爽他了
所以網友不想讓他賺錢,只想讓他捐錢

作人真的要細水長流,不要像黑人、小s這樣
每次一出來作什麼事,還是一堆人看他們很不爽

來個台灣藝人賭爛排行榜投票就知道了

沒媒體敢作啊,因為媒體之間應該也不想互相得罪,關係好一點總是有一天可以派上用場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打著做公益的旗號行賺錢的形為讓人所不齒
而且被抓包後還大言不慚
580只捐100也太不成比例了吧
yukiko wrote:
那你知道開公司跟人事成本很高嗎?
我認為除非有黑人污錢的證據,不然我會支持黑人的義舉。


要消毒也不是這樣消毒的吧?
可口可樂跟陳建州的公司比哪個成本高?
每年農曆過年擺流水席請遊民吃的他有沒有再算成本?
一個那麼大隻的男人上個電視要他解釋解釋到哭哭啼啼的還有人盲目的要挺
真不知是不會自我思考還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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