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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自稱潘女友人的qqz1114回文:

大概是說~~
立法是用(3成)報酬來吸引大家培養拾金不昧的習慣…
且讓丟錢者付出代價做為警惕…

最後用~~

拿6千 還好 無須小題大作

能拿回大部分錢 要偷笑了


拿6千 還好 無須小題大作

能拿回大部分錢 要偷笑了


拿6千 還好 無須小題大作

能拿回大部分錢 要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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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沒錯…
可是台灣還是偏向"情理法"…
而不是"法理情"…
情還是擺在頭一位…
運用法律知識來向經濟狀況不好的婦人…
強硬要求最高的3成回報金…
這是警方也証實的…
請問同理心、同情心何在…

我覺得這件事太瞎了…
要麻就全部獨吞…
只是要受自己良心譴責…
要是知道這樣的婦人所丟的錢…
很多人應該吞不下去吧…
結果潘女硬是要吞取6000元…
搞成全民來撻伐的新聞事件…

重點不在她之後怎應用這筆錢…
而是當初該不該拿這筆錢吧…
要是拿個600元紅包…
可能還會受表揚吧…
東方海皇 wrote:
新聞如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5/78/2j0hz.html

不過好怪,為何那捐款收據是寫去年年底的日期呢?莫非,捐款也是用提前預約,先給收據的型式進行呀.

09年?? 2009年??
恩,你說的算~~~!!!!
那張收據有滿多疑點
如果是假的,那就是偽造文書罪了
第三者向相關單位檢舉的話
檢察官會主動偵辦嗎?
既然大家都這麼嫌 那乾脆來幫抓這個吧
樓主還有回饋-.-

iphone 4 小偷外加通緝犯

內有清晰影像錄影 警方追緝因對方不在戶籍住址 所以還沒抓到

feken888 wrote:
自稱潘女友人的qqz...(恕刪)

嗯我國刑法的確有受情和倫理道德影響
像之前吵的很兇的通姦除罪化問題(強姦都叫強制性交了)
殺人罪也有分普通殺人 和殺直系血親"尊"親屬

小女嬰被爸母扔進滾燙熱水而死
立委當初也說要修法
只要殺直系血親一律無期、死刑
但也一直沒修

這些都是考量社會倫理風氣的關系

ninja680614 wrote:
案外案一定要調查昨天...(恕刪)


她有報考公職考試的樣子 現在好像在補習...
你說的實習....我是沒看到~~
不過....這件事情 也夠她爽的了

bzeeenb wrote:
她有報考公職考試的樣...(恕刪)

補習班她還有臉去嗎
恩,你說的算~~~!!!!

fslkyys wrote:
高雄大學校方正式新聞...(恕刪)

好棒啊!果然什麼樣的學校就會教出什麼樣的學生!看來學校挺學生,學生挺教授(還懂得跟警察說要問教授),和樂融融啊!

散步的曼巴 wrote:
那張收據有滿多疑點
如果是假的,那就是偽造文書罪了
第三者向相關單位檢舉的話
檢察官會主動偵辦嗎?


會不會到時又有人跑出來說,阿~~不好意思啦~~收據的年份寫錯了,我都一直活在過去,真討厭.~~~

是要公然拿出來給大家看的證據,真的會有人笨到連看都不看,也不檢查一下,就拿出來嗎?真奇怪.那個中午節目"天天開心"都停播很久了說.
收據真假一點也不重要吧?? 假的又如何? 收據是我朋友在開 我朋友說真的就是真的

收據只證明該社團有收到這筆錢而已

如果拿假收據去報稅抵稅 了不起被國稅局踢除該單據而已

而且 她拿走的報酬 要做啥事 本來就是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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