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dry2002 wrote:
很多人權團體說沒有一...(恕刪)...每個生命都是平等的, 這些死刑犯殺了人的同時他已經不配稱為人了
所以, 我們並沒有殺人, 牠們不配稱人. OK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人權團體說~沒有一個人能終結另一個人的生命~
那麼~就不會有殺人者~不會有戰爭
再把這個邏輯推演一下, 沒有一個人能剝奪另一個人的自由, 那麼~就不會有監獄看守所~不會有法官檢察官律師
因為: 沒有一個 [人] 能終結另一個 [人] 的生命.
所以: 終結另一個 [人] 生命的傢伙 [不是人].
結論: 凌遲一個 [不是人] 的傢伙不能稱之為殺 [人], 頂多算是處理 [禽獸不如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