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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E-TAG計程收費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喔●反對交通部護航遠通ETC~始於820凱道大遊行


jim_raynor wrote:

> 一、交通部100年8月4日轉送台端致部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 (一)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甄審時,並非將系統技術作為單一評選項目,而係以「營運為主軸」規劃民間參與,即在「評選營運計畫,不單選系統技術」的原則下,以「最佳整體規劃」之民間機構負責系統建置及營運。因此,ETC案係在綜合考量各廠商之整體營運規劃而遴選出遠通電收公司,並非單獨評選其採何種系統。

>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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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和高工局只在乎"營運計畫",什麼技術的根本就不管。

能賺錢的就是好貓?...(恕刪)


沒錯,當初遠通就是打算一頭牛剝兩層皮,

DSRC系統轉換成為VPS系統時,再賺人民一次裝機費用!

easycure wrote:
沒錯,當初遠通就是打...(恕刪)

VPS不可行的啦! 到目前為止也只有德國有這樣的營運經驗,
我甚至懷疑遠通到底有沒有把這個玩意兒當真......

sigma wrote:
小弟也寫了一封信, ...(恕刪)


1.他已經說了...尖峰時間小型車55%用ETC
2.非尖峰時間...塞車不嚴重(林口還是車多)...不需考慮ETC車道比率3.ETC 好處遠多於壞處..起碼取消收費站..交通會順暢很多..政府為推行ETC及未來計程收費..協助ETC推廣是應該的..請不要隨便冠上圖利廠商之罪名


4.最大的問題是 遠通徐旭東以不合法不道德方式行賄貪官汙吏..取得經營權....
又做得很爛....

5.政府有兩次機會決定是否應該讓遠通徐旭東經營下去....分別在95-96前朝 及 今年
A. 85-86年 法院判遠通不合法..前朝在當時遠通還是小爛攤時 沒解約 讓遠通繼續做
B. 今年 遠通未達使用率....這時遠通已是大爛攤..用路人已達40%...解約後續問題很大...廢除遠通與否...進入兩難..加上遠通徐旭東當時取得BOT合約的非法行為...民怨很深..這就更難決定



毛治國選了目前的方案..讓政府不用出錢..計程收費仍維持102年實施..遠通要拿出額外的錢改換成免費的eTag系統..原來OBU系統用路人損失要補償..罰款則記在帳上..若新目標未能達成仍要罰

如果遠通ETC是正派經營...毛治國的方案是還不錯的...
問題是遠通徐旭東當時取得BOT合約的非法行為...民怨很深...


所以這次抗議...我們的目標設定是?
個人覺得
最佳方案::能讓遠通自行無償退出..原來OBU系統用路人損失要補償..政府不用出錢出人維護現在系統..新eTag國營

但有可能嗎?

退一步呢...希望樓主集思廣義..呵呵


我還是覺得 隨油徵收最合理..收費容易.合乎使用道路就要付費之原則...也不須ETC了..燃料稅也免了...請樓主列入考慮 呵呵

sigma wrote:
小弟也寫了一封信, ...(恕刪)

有誤修正

1.他已經說了...尖峰時間小型車55%用ETC
2.非尖峰時間...塞車不嚴重(林口還是車多)...不需考慮ETC車道比率
3.ETC 好處遠多於壞處..起碼取消收費站..交通會順暢很多..政府為推行ETC及未來計程收費..協助ETC推廣是應該的..請不要隨便冠上圖利廠商之罪名


4.最大的問題是 遠通徐旭東以不合法不道德方式行賄貪官汙吏..取得經營權....
又做得很爛....

5.政府有兩次機會決定是否應該讓遠通徐旭東經營下去....分別在95-96前朝 及 今年
A. 95-96年 法院判遠通不合法..前朝在當時遠通還是小爛攤時 沒解約 讓遠通繼續做
B. 今年 遠通未達使用率....這時遠通已是大爛攤..用路人已達40%...解約後續問題很大...廢除遠通與否...陷入兩難..
...加上遠通徐旭東當時取得BOT合約的非法行為...民怨很深..這就更難決定



毛治國選了目前的方案..讓政府不用出錢..計程收費仍維持102年實施..遠通要拿出額外的錢改換成免費的eTag系統..原來OBU系統用路人損失要補償..罰款則記在帳上..若新目標未能達成仍要罰

如果遠通ETC是正派經營...毛治國的方案是還不錯的...
問題是遠通徐旭東當時取得BOT合約的非法行為...民怨很深...


所以這次抗議...我們的目標設定是?
個人覺得
最佳方案::能讓遠通自行無償退出..原來OBU系統用路人損失要補償..政府不用出錢出人維護現在系統..新eTag國營

但有可能嗎?

退一步呢...希望樓主集思廣義..呵呵


我還是覺得 隨油徵收最合理..收費容易.合乎使用道路就要付費之原則...也不須ETC了..燃料稅也免了...請樓主列入考慮 呵呵

hv88999 wrote:
板主 辛苦您了~希望...(恕刪)


謝謝支持,跟您說聲不好意思
改成週六使您無法前往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錢..計程收費仍維持102年實施..遠通要拿出額外的錢改換成免費的eTag系統..原來OBU系統用路人損失要補償..罰款則記在帳上..若新目標未能達成仍要罰

我想毛部長看起來比較想要咬牙苦撐
撐過101年違法已經生米煮成熟飯變合法
屆時就很難去撼動這個體系

我個人希望毛部長可以忍痛砍掉重練
重頭、專心、用心使用一個符合人民期待的ETC
相信大家應該也都這麼認為

當然原本的遠通用路人裝機權益會受到損失
一定要有一定的配套措施
畢竟沒有遠通的空窗期就是沒有ETC的服務了
但政府也可以等國營或新廠商設立提供服務後再把遠通撤銷創造無空窗
如果待新廠商成立或國營後舊有裝機民眾可以免費獲得新的ETC設備
相信大家還算可以接受

隨油徵收我覺得是可以大力建議政府的
是否可以請您提供給我一些資料當備註呢

genia17 wrote:
謝謝支持,跟您說聲不...(恕刪)

不管怎麼說,支持ETC的心不變,支持遠通退出ETC的心也永遠不會變

隨油徵收以及取消高速公路使用費都是很重大的議題.

與目前這個議題綁在一起是否不容易凸顯我們想要表達的意見.

以目前政府財政與全球局勢, 要取消收費應該是難上加難吧.

順便請各位同學幫忙推一下每一個與遠通ETC相關的討論, 謝謝.

個人覺得道路使用費要隨油徵收,這點已經是目前燃料稅在做的事了~不需要讓反不法ETC的訴求模糊掉.
計程收費是國道通行最公平的方式,ETC是達成計程收費最合理的非人工方式.
但即使ETC設施能讓絕大部份的民眾願意使用(便利性,經濟性,公平性),各匣道入口仍需有人工收費的必要,或是各地需有方便申請臨時車上設備的管道.
國道(非省縣鄉道)的確是特定使用群受惠的道路,所以用獨立於燃料稅的方式另行收取通行費(維謢,開發未來國道)是相對公平的.

另外,假設,高公局真的願意重新招標時,若遠東集團(或其關係企業)仍能參與投標,更不應以接收現有設備為基礎,因遠東本身是原有設備商,無論軟硬體設備接口肯定能以優於其他廠商的條件得標.

政府自己也會講,讓賄選的人選上,牠一定會在任期內加倍撈回.
不法ETC,就像賄選.
毛治國選了目前的方案..讓政府不用出錢..計程收費仍維持102年實施..遠通要拿出額外的錢改換成免費的eTag系統..原來OBU系統用路人損失要補償..罰款則記在帳上..若新目標未能達成仍要罰

如果遠通ETC是正派經營...毛治國的方案是還不錯的...
問題是遠通徐旭東當時取得BOT合約的非法行為...民怨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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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花了幾百億開了條國道
後續一年還要花幾十億在維護上
拿九成

遠通搞個ETC
只要一次十幾億
就要拿30年
一成收費3.4元


算算30年政府花千億以上在國道
財團花2~3%的經費
可以拿近10%的收入

有這樣好入股的股份嗎?
其中政府損失了多少錢
表面上看不出來
事實上損失幾百億!

就算官司打輸
也不過幾十億
比上日後30年要損失的幾百億好多了!

更何況輸贏還不知道哩!

只是治標不治本
帳面好看的考量
骨子裡是虧得要死

"""國道"""變成""""私人財團""""的金雞母
這樣賣國家產業

你看清楚了嗎?


人工收費國家都可以算的清清楚楚
捷運一天也有多少人出入,一毛錢也讓你跑不掉

真的國家沒能力自辦ETC嗎?
還是大開方便之門
將國家產業
大方賣給財團?


徐董有錢豪氣阿
出入都千億的
不差那幾十億
送給國家吧!





supersunday7776 wrote:
毛治國選了目前的方案...(恕刪)


一次收費收3.4元 也是在原先BOT合約裡面吧? 有人知道嗎?
不知2002-3年各廠商競標BOT時..當時是否是最低標? 其他廠商提出的價格是多少...超過3.4元嗎?


不過 目前2011年成本應該降低很多..

eTag已標准化..接收機..及後端處理系統應比以前2002年便宜很多倍..

政府若重新開標..價格一定比以前低很多..

同意您的看法..
目前的ETC 服務收費應大幅降低...或許2元以下是合理價格...

喜望樓主也把降低費率 由3.4元降至2元以下 列入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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