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ocean wrote:
換個角度說好了,如果今天你沒戴安全帽就被警察當場銬住帶回警局住一天,亦或不小心走路太快撞倒警察,對方誤以為你襲警而開你一槍,你會說:「這是我活該,因為我犯法在先啊!」還是願意仔細思考警察執法手段適切性的問題呢?...(恕刪)
不一樣的行為有不一樣的作法嘛,
怎麼都要把什麼交通違規拿來講呢...
再者,老婦人先生都認為自已摘花沒錯了,這該怎麼講?
唉,十幾樓了,要的答案前面都有講了...
饞黨主席 wrote:
土地有登記,花有登記嗎...(恕刪)
,警察先生不是常常喊說工作時間長事情很多
怎麼還有時間這樣耗呢??程序上可能沒有錯但是不是警察的做事的效率也需要在教育呢
不過比例是怎麼樣就自由心證啦,舉自己遇過的,自己也曾經因為開媽媽的車在西門町路邊被攔檢,只因後車箱有父母郊遊用的旅行包裡面有2把很小的水果刀(前幾年路邊攤流行便宜的菜刀組裡面最小的那一隻
)那兩位大人就沾沾自喜把小弟帶到忠孝中山路口的XX分局要辦小弟攜帶匕首(只怪小弟當時年紀輕不懂法律又剛當兵)到了分局那兩個制服大人就去詢問刑事的警察,我在旁邊只聽到刑事說那是水果刀要辦什麼?這時那兩個警察才把小弟又載回西門町放我下車
真是亂搞,那天剛好還有其他單位的警察在附近臨檢,連他們都好奇來問我什麼事我把事情跟他們說他們也都覺得誇張怎麼可以這樣亂抓人,現在想想只能自認倒楣,不過還是給好警察們加點油
,畢竟好警察在警局裡都被那些油條警察欺負,有去警局報過案的注意看一下就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