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oue555 wrote:那是你誤解了折衷是指...(恕刪) 就是因為從以前到現在部份的法律或是行政命令都會違憲(以釋字第三九九號解釋為例,不只這個還有很多)所以小弟本意想請教各位大大這是否有違憲之虞而大大所解釋憲法23條,雖然小弟所想的有點出入,但是還是有其道理,小弟受教了,感謝也感謝兩位大大寫了這麼多...另外也請大大不 用擔心台灣的未來因為小弟從事的工作跟法律無關再次感謝大大們的指教
rolkilos wrote:結果都是造成汙染,只...(恕刪) 只以結果論就是一個最大的錯誤論述。若只看結果,麻煩你推動「人類滅絕計畫」,因為人類的存在就一直污染這個地球,你生活中用到的一切幾乎都造成污染,那你還要不要活?另外關於低污染車輛技術,你根本是睜眼說瞎話。油電車台灣就有人在銷售,但是請問買得起的有多少人?氫氣車的技術穩定了?那產品在哪裡?一個技術是否成熟,就是看它是否被「廣泛利用」,以高度門檻的技術取代當下普及的技術作為公眾使用,只能說真不知道你的腦子裡裝的是什麼。高污染的能源若能有低污染的取代方案,當然是改用低污染的方案,但是前提必須是「實際上已可行」。
這幾天有夠痛苦抽菸好像強X犯一樣被遊街示眾我是有殺人嗎?我是有搶劫嗎?XD都被當成X姦犯一樣對待還怕被偷拍沒錯我會戒菸但是我永遠記得這個鳥政府的亂七八糟法律這種被X姦的心情一輩子都記得已經戒過好幾次菸了但是都沒戒掉這次應該可以戒掉了因為不方便加上煙越來越貴政府擺明是要搶劫吸菸的人.....因為怎樣搶所有人也不會有意見所以不吸菸的人擺明大部分都認為被搶活該.........................想想我們是活在哪種世界 ,抽菸還要被遊街示眾?只因為我做的事情你不喜歡 ,所以只要你不喜歡怎樣剝奪別人的自由都是可以允許的事情?既然大家說抽菸是慢性死亡 ,那開車出車禍會撞車死掉而且死得比抽菸還快 ,是不是所有人都不應該開車都應該搭大眾捷運?出車禍死亡的比例應該比抽菸死亡的比率高 ,那為何不禁止大家開車?還是因為禁止大家開車會造成大家的不便所以不禁止大家開車?所以我決定戒菸了因為被政府強X了一次不想再被X姦第二次大家也就算了因為法條都已經訂定了多數暴力是很恐怖的事情...............準備戒菸不要再被威脅一次才是正確的方向不然下一次搞不好抽菸還真的會被鞭刑暗抽菸還會被鞭刑
huang123 wrote:我認為還是別去檢舉吧...(恕刪) 我認為還是回那美克星去吧地球沒人類之前 , 到地球來會被恐龍扁地球開始有了人類,你叫人類別在地球上製造污染,照樣會被人類扁地球真的好危險...地球的生物或許擁有某些固定的特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