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1094302&IssueID=20081104&PubDate=20081104&Sec_ID=200
開除孕婦 科技公司判賠40萬
2008年11月04日蘋果日報(20081017)【張琦珍╱台北報導】女子龐秀娟三年前懷孕時,遭任職的瀚盟科技解僱,龐女認為,公司是因她懷孕才解僱她,根本就是性別歧視,一狀告上法院,雖瀚盟科技否認,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瀚盟科技未將懷孕女性與男性的工作表現分離看待,解僱龐女是性別歧視,判公司應賠償龐女四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為女人爭口氣」
待業中的龐女昨外出,她父親表示,女兒當時被迫離職,身心受到極大壓力,差一點流產,還到醫院安胎,他說:「女兒是為女人爭一口氣,才打這場官司。」
四年前,龐女到瀚盟科技擔任技術業務專員,負責替公司對外招攬業務,二○○五年三月,龐女告訴公司她懷孕,隔月即被公司要求留職停薪一個月,遭龐女拒絕後,該公司即不斷要求龐女解決她懷孕期間如何工作的問題,同年五月,該公司直接要求龐女簽名同意解聘,否則不發放薪資,龐女迫於無奈簽字。瀚盟向法官表示,解僱是因她常以懷孕不適請假,使公司業務推展受阻,與性別歧視無關。
也在此感謝曾經給我建議及幫助過我的網友,謝謝大家的幫忙與支持,若不是各位的意見說真的我們一開始還不知道該如何應付。 其實在這期間我們曾經一度覺得失望,甚至想放棄算了,但是一想到當初該公司處心積慮要逼我老婆自動辭職所使用的手段及莫須有的罪名就讓我們嚥不下這口氣,我老婆之所以能夠挺著大肚子跟該公司周旋直到分娩當天都還要開調解會,就是覺得千萬不能放過這種沒有良心的老闆。
在開兩性工作平等審議會的期間,該公司提出很多連他們都無法自圓其說的證據,我真是佩服這些人了,我想為了這個案子,他們一定是絞盡腦汁的做了一些他們自認為能拿來當作證據的東西,沒想到這些東西根本就不堪一擊,一戳就破,我真想看看他們收到判決書時的表情。
我想勞工局這個部分只是我們的第一步,接下來就是要跟他進行民事方面的訴訟,目前我們正在思考訴訟的內容該以什麼方向做為主要的訴求,俗語說得理要饒人,但是這次我們得理絕對不饒人,對於這樣的人一定要給他教訓,儘可能要他付出最大的代價,讓他知道什麼叫偷雞不成蝕把米(可能是一大包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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