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局不外乎是想要堵不出站的旅客吧既然如此只要修訂出站時間及款項規定就好了例如15分鐘內同站進出20元每逾半小時加收30元之類的何苦唱什麼商業交易及罰款之類的高調惹得大家心理不舒服制定政策前要多作市調話可以用不一樣的方式講聽起來的感覺會很不一樣且要看看現在是怎麼樣的景氣狀況公家機關多少要為人民負擔一些苦能擔下來就儘量擔等景氣好,大家有錢賺的時候就算一張票你要漲個十元二十元的應該也沒太多人會吭兩句雖然如此若不考量其他因素實際上接受了運送服務使用者付費並無不妥只是用罰款的名目來收取這費用很不洽當
如果真的實施的話..不能有商業行為..不能金錢交易..那捷運站的7-11, 爭鮮之類的店家 是不是也不能買賣東西..另外..淡水捷運站..一堆商店, 還有街頭賣藝的 是不是也得罰..使用者付費...我花了車資...你管我要在捷運站裡做什麼..沒有損及他人不就好了...另外..捷運站內外要怎麼區分..要不要劃個紅線..說這裡屬於捷運站的..那我跨出來一步...在捷運站外的馬路上面交...是不是就不罰..但還不是一樣在捷運站外...
kimichen wrote:另外..捷運站內外要怎麼區分..要不要劃個紅線..說這裡屬於捷運站的.......(恕刪) 討論了這麼多頁,還有人連要罰款的區域不清楚.現在有問題的就是面交的人不想出閘門到外面交易.當然如果閘門內有7-11 or 其他商店那就是捷運公司自打嘴巴.不知道哪一站有呢?
kimichen wrote:如果真的實施的話.....(恕刪) 不知道您坐過台北捷運嗎?在刷卡機之前地上不是有條黃線?如果吃東西,在黃線外吃,是可以的。走到黃線內吃,就會開罰。所以您指出的商業行為,都是在黃線之外,對吧?關於這條新聞,有人反對,有人贊成有人覺得很難抓,有人覺得很擾民,有人覺得很搶錢但是,都只在批評~~不知道有那位朋友可以思考一下如果是您,法條要怎麼定,才能兩全其美?
克里斯鴻1982 wrote:今天聽飛碟電台也聽到...(恕刪) 我個人認為,與其大家要鑽法律漏洞,倒不如開放網交的場所,闢一塊區域出來,還可以錄影監視,又可以便民,且利於管理,甚至政府還可以跟拍賣網站收錢合作。這樣大家都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