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我喜歡妳」就夠了 …
九年前,跟一個女生說了:「我要娶妳」
她也答應了 … 但,最後卻沒有辦法實現
愈想愈恨自己,為什麼這麼年輕的時候就要天真地說出自以為理所當然的話呢 ?
再讓我選一次,我只會說:「我喜歡妳」
或者,說出來後,無論如何也要想辦法兌現啊 ~
而不是到最後空留愧疚。
歡迎參觀口木看盤室 http://rightgun.blogspot.com
lahaine wrote:
我來說我和我第一個女...(恕刪)
你也是正心人阿
說真的~雲林如果以國立來說堪稱雲林一中的就是斗六高中<==在下正是校友@@老王賣瓜
但是如果不分國私立~正心中學堪稱雲林一中<=我們班以前有點混的直升同學都考上成大= =
正心真的校風純樸~也是正港的"貴"族學校~
很多人都要靠關係跟成績才能進去念耶~~在下卻擠不進去>"<只好外放到斗高
好懷念正心的"愛河"阿<==另意:礙河...跨越那條小水溝就要被記過= =因為男女分部
哀~~~
當了三年的和尚~還好我的國文老師很正~叫何品x
當初還喜歡她所以國文考試沒有低於90...
高中之後我的英文老師叫易x娟..英文名字easy~真的是辣到一個不行
當然也很喜歡她~所以英文考的也不錯XDDD
好懷念以前阿
回到主題...
愛就要說出來~但是一定要再有某種程度的關係
如果連朋友都不是就說的話...電腦分析...50%會被打槍46%會嚇走3%會傻眼1%不知道(賭聖出現了...)>//////<
但是我說的真的有他的意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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