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在01發言被告妨害名譽,請問大家看法(目前是不起訴處分)

比較好奇的事提告後檢警要怎麼找到你的人,跟01要個人資料嗎?
個人造業個人當吧



oiio wrote:
卡個位1515151515151515...(恕刪)
不想為此浪費時間,就該在最初對方要求收回時,至少表面
上放軟身段.

就算滿心不甘願,總比事後三天兩頭的跑警局法庭來得強.


更不是繼續上網請人評理尋幫助,這只會把事情愈搞愈糟.

那怕檢查官傾向於不起訴,樓主說1~2句或許沒什麼,但這
一連串發言積少成多,若被對方用來舉證,說不定就翻盤了.
幾個要點:

1.當初若可以收回原本的批評字眼,也要看對方是不是一個可以溝通的人
2.告後不理真的不可取,捍衛名譽不是這樣做的,也別把沒收到傳票的責任丟給家人
3.我指的"EQ遜咖"是評論原告的情緒控管差,對於其他網友不符期待的發言過於激動
4.被批評遜咖,就要證明自己不是遜咖,為何要網友承認自己不是君子?
5.原本只是認知差距的事,溝通可以處理,先選擇提告決裂,是要怎麼溝通?
6.網路爭論,戰場就是網路,要拉到現實世界就要做好充分準備


我愛藍光 wrote:
幾個要點:1.當初...(恕刪)


你們兩個為什麼會吵起來我不太清楚

但就這整串你的發言看下來 你只是另外開這篇樓希望大家來幫你砲對方而已

先不論最後官司結果如何 在我看來你就是輸了這一局

上個01也能搞到要跑警察局跑法院 你有那種時間跟他耗 還不如拿來賺錢陪小孩比較實在

電腦關了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要努力要打拼 為了一個陌生人把自己搞的烏煙瘴氣 何必?







暗渡陳倉 wrote:
比較好奇的事提告後檢警要怎麼找到你的人,跟01要個人資料嗎?


對喔,
如果是直接去地檢署寫告訴狀,
檢察官會交辦給警察,警察發函請01提供相關註冊資料、IP位址,
然後就可以調到資料,至於去警察局報案,過程應該類似吧!!

我愛藍光 wrote:
幾個要點:1.當初...(恕刪)


他的帳號也有十年了
就把他從頭到尾的文章都翻一遍
看他是不是自己也有用過負面字眼說過別人
集結那些人一起告他好了

在01喇賽說沒有酸過人?
那跟說「我從來沒有做過弊」一樣是屁話啦
天道酬勤
告刑事應該有追溯期6個月的限制
我不建議樓主告他
因為會違背自己反對濫訴的原則

pyang3 wrote:
他的帳號也有十年了...(恕刪)
s952699 wrote:
你們兩個為什麼會吵起...(恕刪)


只能說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也或許樓主現實生活不如意,一個念頭卡關了
依我看來這關沒有人可以幫樓主了
我把隔壁樓看完了..
結果酸的最酸的人沒被告..
真是看不懂..

樓主寬心點吧..沒事der..
瑞士刀達人虐的老莫嫑嫑der..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