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為此浪費時間,就該在最初對方要求收回時,至少表面上放軟身段.就算滿心不甘願,總比事後三天兩頭的跑警局法庭來得強.更不是繼續上網請人評理尋幫助,這只會把事情愈搞愈糟.那怕檢查官傾向於不起訴,樓主說1~2句或許沒什麼,但這一連串發言積少成多,若被對方用來舉證,說不定就翻盤了.
幾個要點:1.當初若可以收回原本的批評字眼,也要看對方是不是一個可以溝通的人2.告後不理真的不可取,捍衛名譽不是這樣做的,也別把沒收到傳票的責任丟給家人3.我指的"EQ遜咖"是評論原告的情緒控管差,對於其他網友不符期待的發言過於激動4.被批評遜咖,就要證明自己不是遜咖,為何要網友承認自己不是君子?5.原本只是認知差距的事,溝通可以處理,先選擇提告決裂,是要怎麼溝通?6.網路爭論,戰場就是網路,要拉到現實世界就要做好充分準備
我愛藍光 wrote:幾個要點:1.當初...(恕刪) 你們兩個為什麼會吵起來我不太清楚但就這整串你的發言看下來 你只是另外開這篇樓希望大家來幫你砲對方而已先不論最後官司結果如何 在我看來你就是輸了這一局上個01也能搞到要跑警察局跑法院 你有那種時間跟他耗 還不如拿來賺錢陪小孩比較實在電腦關了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要努力要打拼 為了一個陌生人把自己搞的烏煙瘴氣 何必?
暗渡陳倉 wrote:比較好奇的事提告後檢警要怎麼找到你的人,跟01要個人資料嗎? 對喔,如果是直接去地檢署寫告訴狀,檢察官會交辦給警察,警察發函請01提供相關註冊資料、IP位址,然後就可以調到資料,至於去警察局報案,過程應該類似吧!!
我愛藍光 wrote:幾個要點:1.當初...(恕刪) 他的帳號也有十年了就把他從頭到尾的文章都翻一遍看他是不是自己也有用過負面字眼說過別人集結那些人一起告他好了在01喇賽說沒有酸過人?那跟說「我從來沒有做過弊」一樣是屁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