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令就 wrote:
看見兩人推著嬰兒車...(恕刪)
一大段話下來的觀點終究是對自己有利
你有選擇花錢省時間或花時間省錢的權利
但別肖想因為有小孩就想省錢又省時間還要人家讓你優先給你方便
你的方便同時會造成很多人的不便
即使讓你也不是禮讓;是忍讓
下次你可以打電話叫救護車試試
如果給予娃娃車與身障者一點空間與方便就叫做忍讓,
那台灣在這方面的教育,
無論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
都的確出現很大的問題。
而可以把娃娃車認知為「有小孩就想省錢又省時間還要人家讓你優先給你方便」,
那更是不可思議。
因為那是憲法給予每個人的權利,
對方大人有權利,對方的小嬰兒/小孩也有相同的權利。
一如你有權利在同一個位置排隊一樣。
不是嗎?
憑什麼他們不能排隊?
甚至,憑什麼他們不能去你能去的地方?
換個方式問,
如果你看到某個地方貼一個告示:
「年薪沒有破千萬台幣者,不准進入」。
「身高沒有190公分以上者,不准進入」。
「沒有黑卡者,不准進入」。
或,
我們可以再誇張一點,
「台灣人與狗,不准進入」。
請問...
你會生氣嗎?
你會暴跳如雷嗎?
那...
「推娃娃車者,不准進入」。
「身障者,不准進入」。
這跟上面幾個案例,又有什麼差別?
最後,
你說,「有小孩就想省錢又省時間還要人家讓你優先給你方便」
那請問,也請自己稍微想像一下,
你的這句話,如果套用在上面幾個例子,會發生什麼事?
你不會生氣嗎?
lcccccccc wrote:
告訴你原因
就是
人口密度過高
資源有限
根本之道
還是要回歸法制
如同身障工作權
直接在空間使用上
給予一定比例保障
附註:
人們付出的是
同理心or同情心?
再給你一次機會仔細想想你寫的答案。
給予小孩,娃娃車,身障者一些空間與方便,
居然會是如此困難的一件事?
還要回歸法源? 給予空間使用比例?
你真的要用這種答案嗎?
與其在這裡說大道理,
我反而會建議你去嘗試一件事,
把自己放在輪椅上,出門一天。
很簡單,也不做什麼誇張的要求,
只要你親自一個人坐輪椅,
搭公車或捷運,
去台北101晃一圈之後再回家。
然後,
我會再歡迎你回來一起討論『身障者與娃娃車的「回歸法源」與「空間使用比例」』。
最後,
紐約市的人口比例不輸臺北,
也鮮少看到有人會跟娃娃車與身障者搶路權的人。
所以人口密度根本不是藉口。
這只是單純的道德意識而已。
Molonlabe wrote:
如果給予娃娃車與身...(恕刪)
關於
人口密度及資源分配
你可以再多研究
據說永和的人口密度是全球第一
而道德意識不足
才需要法源規範
不然為何要保障
身心障勞參比例
為何要立法處罰
機車違規載小朋友
lcccccccc wrote:
...而道德意識不足
才需要法源規範...(恕刪)
小時候有參加過童子軍嗎?
父母師長有教過你日行一善,扶老太太過馬路嗎?
這種事還需要法源來規範的話,
表示父母師長未盡到責任。
再說啦,你是建議要立個怎樣的法來規範這種事?
看到老太太過馬路沒上前幫忙的要開罰單?
還是老太太上街會麻煩到他人所以要開老太太罰單?
說到這裡我就很感慨,
過去看對岸中國,四處標語宣傳 "建立文明社會",
心裡偷笑,原來你們也知道自己不大文明。
結果這些年下來,居然在台灣看到這樣的主題,
類似的還有博愛座的討論,還很多人附和。
人家至少知道自己不夠文明要改善,
我們年輕的一代卻好像是要把自己推向不文明...
fs1013
jwftos0718 wrote:
你回家問問你小時候會不會哭鬧!!
抱歉,哭鬧不在這次的討論範圍內
公共場所哭鬧其實也是給人添麻煩!!
我指的並非侷限在百貨公司的電梯! 各種公共場所的都一樣。
何謂妨礙別人??在電梯內比較占空間=妨礙??
所以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也是一種妨礙?
身材比較寬大也能是一種妨礙??
可以不體諒,但是不需要去拿出來說嘴還講的好像推著嬰兒車是故意要在電梯包場,電梯是給大家使用的而且部分電梯還是友善電梯(禮讓更需要用的人)怕塞可以搭手扶梯或是走樓梯,而不是要搭電梯又看到別人比較占位置就默默在心裡靠北,這很可悲也很可憐。
同理心跟同情心如果只是靠規範跟要求才能產生,只能說是這個社會的問題!!
對了孩子哭鬧就打包回家我還蠻驚訝的,因為我會把孩子帶離現場,減少對他人的影響,再想辦法分散他的注意力(屢試不爽)可以拿鑰匙或是指其他地方(動物或是汽車)讓她可以短暫忘記哭鬧。 而不是打包離場(我女兒吃喜宴被主持人的麥克風嚇到大哭,我抱著哄她去角落點心吧台拿小蛋糕哄她) 給您參考看看!!
我相信你是不喜歡麻煩別人的人,我自己也是,我可以被別人麻煩但是盡量不要去麻煩別人!
但是您自己有孩子也有長輩需要使用輪椅,應該更能知道如果大家能多善待一點其實沒什麼差別但是對嬰兒車跟輪椅的使用者很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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