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雖然有馬賽克,但是還是可以看出是針對親愛約翰
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可以看符咒 恐嚇 的新聞案件 ,只要讓人心生畏懼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其構成要件:
.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
「加害之客體」則為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採列舉制)。
「恐嚇」,將上述不法害惡之意旨,通知他人,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他人」,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
對於公眾人物可能你做了,他不計較。
但是針對網友的話只要他提告檢察官就可能受理。所以惡搞千萬別搞網友。
不管你是死神路克是否真的存在,或者是說我叫小叮噹把你打死這樣的話都算是恐嚇。
請大家多注意一下所謂的 中華民國法律 。那是我們現在這個地方的法。只要發生地在此,當然就得依照該地法律。
當然如果在美國、日本他們是否有類似法律當然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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