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06S wrote:這位大大您好~~依據...(恕刪) 是的,經過多次的往返討論之後我認同拍攝機場的行為不違法不過,僅僅「不違法」而已至於對於國安的定義與維護只能說彼此的認知不同道不同不相為謀我不認同也只能尊重所以我不再加入討論以上說明
喔~原來是兵法~~MSN-06S wrote:那些當然是資料啊....不過,我為什麼一開始就要公佈資料勒~網路上一堆人只會貼貼網頁,就大聲的跟什麼一樣....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當然要引這些人過來曝露其短,打他們的臉啊....叫他們去領大便啊
pc_hsi wrote:但你們為了滿足攝影的興趣,遊走人權法律與國安軍機一線間的行為我們為何要理解?我們為何要認同? 其實很多航迷在滿足自己的興趣以外同時也是在幫中華民國空軍記錄歷史好比說.....最近掉的 808 可能航迷手上的照片遠比陸軍總部的多&優好比說 軍方一面趕人禁止拍照.... 一面又跟我們拿照片....今天是IDF首飛25週年 看著臉書上不少資深航迷分享的IDF 10001照片 心中可是有不少感觸的~~
看不懂"要塞堡壘法"的自己來看看.還有去年朋友在新竹拍機被抓的,過年前收到地檢署的公文了.............不起訴有沒有傷到很多鄉民的感情?我可以反過來領雞排嗎?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09/589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