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貓 wrote:
其實我本來確實是想提告的,連蒐證都完成了。但如同 158 樓和 163 樓所說的考量,我後來又覺得沒意義。我花錢花時間投入人力,結果只是維護虛擬世界裡的名譽,好像挺不值得。
就像取個暱稱在線上遊戲打怪,有人打輸不爽,在那邊亂罵那個暱稱,那個暱稱被罵的真人,身上會少條胳臂嗎?薪水會少領一千塊嗎?我都四十幾歲人了,還會被虛幻的得失情緒給影響,想想還真笨。
倒也不是消極地姑息養奸,我其實還是有做些努力啦。反正 Siedler 只要提到一次,我就上來回文貼上面那段粗體字,其實還是可以澄清。
所以,在前面排板凳的那些人,讓一讓啦,別擋著路了,雞排攤和奶茶攤我都請警察趕走了,散場啦!
...(恕刪)
整棟樓爬完了!
很佩服您的理性與耐心,
也欣賞您處事的態度!
我本來也想來插嘴的,
但是沒有您的好修養,
所以選擇閉嘴,免得造口業!
Anyway, 請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