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j.pip wrote:
老實說,要是我絕對不會陪你,難道你口袋放i-phone然後上體育課導致損毀,同學也要賠你?
體育課本來就不是那麼文靜的科目,自己要有常識去配帶價格不貴的眼鏡或是直接配帶隱形眼鏡。
如果真要盧全額陪,那就大家上法院吧,我還不一定輸喔。
要是我是家長,就先告毀損罪再說,不想被關?怕留下前科?好啊,賠錢啊!
現在是大家用講的只要你賠工本費四千六,等上法院我讓你連律師費十萬一起付。
今天不是誰家缺了那四千六,坦白說,會花兩萬塊去配一副眼鏡的人,是不會缺修眼鏡的錢。
但這個世界上有一個問題,叫態度問題!
如果踢壞眼鏡當下,那個人能夠過來關心一下、陪著去看醫生、修眼鏡,和對方家長道歉
(你們知道的,很多戴名牌的小孩在家是乖乖外加五香包,眼鏡被弄壞人家壓力大不是大在修理費,而是回家慘遭修理

那樣不要說象徵性的賠償,更多的可能是半毛錢都不用賠,人家大人也沒愛跟少年仔在計較這個,搞不好還覺得這個少年人很懂事,眼鏡被弄壞的同學也會感謝你的分擔
但是很多年輕人的字典裡是沒有「負責任」這三個字的,花了十二年國教教了一堆沒用的,最重要的責任感,我沒看過幾個老師有在教
眼鏡踢壞就踢壞吧,「我又不是故意的」、「不然是要怎樣」、「哈哈誰叫你這麼矬,被我爆頭是剛好而已」、「搞不好是你故意讓我踢壞想訛我」、「怕被踢到就不要來體育場」、「難道你口袋放i-phone然後上體育課導致損毀,同學也要賠你?」
這就是沒有責任感的台灣新世代,在學校裡耍憊懶,出社會耍無賴,覺得自己窮社會就要站在自己這一邊
但這和我沒關係,碰到這種澳洲藉少年就是告他,他家不教學校不教就讓社會教,社會來教最快了
反正這種人你原諒他他也不會謝謝你,只會覺得你很軟弱,可以軟土深掘,這次踢壞你眼鏡可能是不小心的,下次就是故意的了
如果因為告他而被排擠,那只能說明孩子在學校的人際關係有問題
一個受歡迎的人和他人衝突並處理衝突的過程會讓他更受歡迎
一個不受歡迎的人總是避免衝突卻總是無法避免地成為臭頭
改善人際關係才是根本之道,而不是教他遇事龜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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