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華航不該默默承受,最好是開記者會,然後:⒈公佈錄影畫面,看他們還有什麼話說⒉公佈該名地勤小功一次,足當表率,這樣對公司內可安撫民心⒊同樣寄存證信函給經紀公司,藝人有形象,公司就沒形象嗎?華航的法務部門難道會比小經紀公司弱?⒋在記者會上宣導搭機的規定,讓大眾知道華航很重視飛安一開始地勤就不該以自己的名義去找媒體,而是公司看到光良的微博後,就應該跳出來維護自身的形象,就是反應太慢,才會被經紀公司先發制人。
東方海皇 wrote:我記得以前光良跟品冠...(恕刪) 也許是在大陸很受歡迎.變了吧我以前也滿喜歡聽光良的歌但看到這個話題....還是忍不住來砲一下要是他的市場只在台灣今天敢這樣發文嗎?如果他在大陸吃虧他也敢這樣PO文我會說他有GUTS如果只敢PO在台灣吃虧的文我會說他欺善怕惡.吃軟不吃硬想要消費歌迷對他的支持來抵制航空公司另外藝人是公眾人物.言論本來就該更加謹慎這麼怕別人來討論就自己在開一個私人BLOG.讓朋友看到就好阿對於他這次的舉動真的很失望
從之前他《單曲未進榜 光良批台灣不如中國》這樣的言論 http://dailynews.sina.com/bg/ent/hktwstar/kwongwah/20101112/22431992013.html,就已經對他印象大壞,現在完全當他是個X。反正就是自我感覺良好的過了有名氣、影響力的人……
lordlost wrote:轉貼光良最新的回覆:...(恕刪) 我覺得,一個錯的原點不去反省,要去扯東扯西模糊焦點,那這個藝人是爛到無以復加!再來,沒關係,他要po人家的照片,那到時候有什麼事,絕對是跟他跟他的fans脫不了關係!也希望華航這個蠢又爛的公司,被人批評多時,不要連這個小事他也捍衛不了自己的聲譽!就像樓上說的開記者會,針對違規事實說清楚,讓大家好好看看這個藝人死皮賴臉的真面目...我想當初兩個人拆夥,肯定是他的問題...
remo2919 wrote:我覺得,一個錯的原點...(恕刪) 嘿嘿,剛剛發現一個歌唱技巧把光良給打死的台灣歌手,好讚喔,聽得我好感動,我要去買正版CD.↓↓↓↓↓↓↓↓↓↓↓↓↓↓↓↓↓↓↓↓↓↓↓↓↓↓↓↓↓↓↓↓↓↓↓↓↓↓↓↓↓↓↓↓↓↓↓↓↓↓↓↓↓↓↓↓↓↓↓
今天新聞有報,光良開記者會表示,當初是500ml的髮膠,而且是托運,應該合乎規定。華航是說如果沒有違規不會刻意找麻煩。只能說當時如果第一現場有拍下那罐髮膠,大概就不會變成這樣羅生門了吧?拜託那邊先提告,看能不能弄清楚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