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憑隻字片語很容易覺得是醫療過失
請問您的父親有解剖查明死因嗎?.........這是最基本該做的,給死者及醫生一個公道,您做了嗎........如果還沒做發這樣的標題顯得不夠公正也不夠恰當...要不懂內情的我們背書...這是利用
本身是律師.,處理過的醫療糾紛大多是
1.病人或家屬懷著上醫院就是要藥到病除,醫療團隊是神,不可以有任何的後遺症不可以有任何的風險,即使文獻報告確定有一定比例的風險即使醫療團隊術前告知有風險.....我的醫生絕對不能有風險(這是最常見的迷思)
2.病人本身病識感與家屬互動的問題
3.病人或家屬有特殊需求
4.少數是醫療問題.......如果確定有醫療問題早就提告成立了,不需要"聚集大家的力量向政府高層陳情",如果真有醫療疏失公關早就來找你了,
1.目前沒有打算提出告訴與求償,我只是想讓這樣的經過公布出來.........如果我沒猜錯應該是已進行但無法提出告訴也得不到求償
2.我調查過很多醫療流程與法律細節部分,不過這部分可能不適合太深入說明...........不管是法律或醫療部分,病患已出院近24小時,沒人知道這中間發生什麼事............在沒確定結果前PO文這是毀謗,不管誰對誰錯,PO此文就能知道原委嗎...還是只是利用媒體的力量.....
公道自在人心,看完您的全文深知您的難過但也可能毀了一個好醫生
2. 如果醫院多觀察一天,多住院一天,這樣的遺憾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個邏輯很怪,那如果多住了一天還是發生憾事呢???,那還是醫院的錯嗎??千金難買早知道
3. 如果當時有通知家屬出院,我不就可以做更多的現場判斷-----你可能是家屬其中之一,但是你並不是真正照顧你老爸的人.真正照顧這個可憐的老人應該是你不願承認的小媽.父母離異,兒女心中都有怨氣.姑且不論是非對錯,你父親是有權力追求他自己的幸福.
4. 如果醫生有告訴家屬後續可能產生的併發症,我們是不是多一分機會預防----所以前面一邊說感謝醫師,一方面怪醫師.醫師救人一命還要保證他吃百二,真是醫師難為,我說句實在話,這件事真是成王敗寇呀,病人順利出院大家都高興,病人猝死,找醫師陪葬吧
5. 心臟可以裝助跳器避免心臟不再運作,但為什麼醫院都沒考慮到這一點-------------甚麼是助跳器呀,我才疏學淺.心肌梗塞是因為心臟動脈血管塞住,造成心肌壞死並停止跳動.嚴重就當場死亡吧.心臟節律器嗎(用於心搏過緩)葉克膜嗎(用於暫時心臟功能失效),事後諸葛總是誰都會,反正就是要找陪葬者,如果板大這麼用心,在你父親接受治療當初就會多認真一些了
………………家屬是誰……除了我妹妹,我是我老爸唯一的家屬…(這是自己說的,小媽也是親屬,前妻也是親屬)活著的時候對老爸好一些,你應該會心裡舒服些
針對 : 我老爸死在院外,醫院一概不負責?!-----我覺得為人子女要負的責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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