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個小孩子從製作過程,到懷孕,胎教,生產方式,教養方式甚至是教育方式其實都是很私人的不是陌生人或路人甲可以插手的過程既然旁人不能,也無權插手小孩的成長過程又有什麼立場來要求路人甲來忍受你一連串私人過程下產出的噪音問題呢?公車捷運上要讓座給老人與孕婦,行動不便的人這是最基本的國民教育為的就是希望大家多體諒這些不方便的人相信這些被體諒的人也會衷心的對提供方便的人表示感謝之意而懂得讓位的人,也是本著心懷將心比心的同理心去體貼這些需要協助的人們但反過來說若老人倚老賣老,用拐杖敲你,大聲暍斥你給我起來,位置給我坐相信大家觀感就很不好了吧?讓位給你是因為體諒你,但你不能用這樣的態度去要求對方同樣的,小孩吵鬧的議題亦然前面我說過,就是互相體諒先讓人困擾的人,本來就應該盡力壓低這樣的困擾問題更何況是公共場所所謂公共場所,就是要以大眾利益為修先考量的公眾環境不能因為你一個人,干擾到大家的使用空間與權益帶小孩很辛苦,大家都知道但不能理直氣壯的要大家來體諒你,要大家來配合你一個人這樣就違背公共場所的使用規則若噪音製造者在無法避免的狀況下無法控制製造的噪音起碼可以先表示歉意,並盡力解決大家看到了也不便說什麼,反而會用同理心體諒也就可以避免白眼,以及現在對立爭執的問題點誰不是從小孩長大的?誰沒有在無意間製造問題給別人困擾過?相信每個人都有就連擠公車都會不小心將高跟鞋踩在倒楣的鄰人腳背上了但是當下你做了什麼?就算是不小心的,無意的,無法控制的也應該要表達最基本的歉意畢竟鄰人沒有義務去接受來自於你所帶來的痛苦或不便若我的回答是....."老娘就是不小心的嘛~你自己穿高跟鞋看看就知道了"相信也會遭人白眼,畢竟愛穿高跟鞋是自己的事情,愛穿出來也沒人可以管你而不小心踩到人就應該先道歉,而不是拿不小心,無法控制,你穿穿看這種理論要求人家體諒這是眾人的社會,難免會有無法控制的狀況好好的道個歉,被干擾到的人起碼心裡也舒緩些也才能有進一步的體諒與理解這跟有沒有小孩一點關係都沒有每個人本來就有在公眾環境不被打擾的權利因為是公眾環境,公共場合,就是照大家所訂下的默契與規矩來我要表達就是這些......我確實沒有小孩但我所接觸的小孩相當多我曾經當過小學老師,做過鋼琴家教接觸的都是一窩窩的小孩子我很清楚小孩子的狀況,以及小孩天生所擁有無法控制的問題小孩在學校或在老師面前,都是極可愛的小天使貼心又令人溫暖但是到了家長懷裡,馬上變身為小惡魔,無法無天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老師頭上有長角嗎?因為老師比較恐怖嗎?小孩會吵鬧這本來就是無法避免的但做家長的你對"被你干擾到的陌生人"做了些什麼呢?是理直氣壯,要大家配合你體諒你,然後繼續理所當然的干擾大家?還是盡力的控制場面,把對公眾的干擾壓到最低?在國外,小孩子的吵鬧無國界但家長都會先表示歉意,再好好的跟小孩解釋:你這樣會吵到別人,給別人困擾喔~而台灣的父母多半是跟小孩說:你再吵,旁邊的阿姨會生氣喔~這兩者差異性相信大家看得很明顯吧?後者小孩會理你才怪哩,阿姨生氣與我何干,我有媽媽爸爸撐腰啊但若是前者的思考,是不是比較正面呢?也比較有教育意義曾在美國某遊樂園被一個小女孩踩了一腳,他大概只有三歲吧他回過頭來向我道歉,問我痛不痛,很有禮貌我覺得他真是可愛到不行,看到他身後的媽媽,也是微微向我點頭微笑表示歉意剛才那一腳的痛也煙消雲散但我也在台灣碰到同樣狀況小孩卻是蹬我一眼,然後跑掉.....我OS:死小孩!!就算你不是故意的,但受害者是我耶!!!!!說我崇洋這套就免了,因為這是親身經歷,跟外國月亮圓不圓毫無關係全世界的孩子都一樣,但是父母的態度,以及小孩的家教真的是天差地遠啊~~~~
sky5049 wrote:我好想知道你有小孩會...(恕刪) 我來說好了.如果我有小孩.當我的小孩在公共場所吵到別人時.我會向他人致歉.甚至於抱到其他地方去.更不會在這裡發文向別人說:等你們有了小孩再說.這樣你們懂了嗎?這就是做人基本的道理跟修養!重點不是小孩好不好管.吵不吵的問題.而是大人在當下的作為.這有很難理解嗎?如果在公共空間.一個小孩很吵.而他的雙親極力安撫卻無效時.他的雙親會將小孩抱到遠一點的地方去的話.相信每個人都不會怪小孩吵.大家看的是大人的動作.討厭的是不管的大人而不是小孩.這很難懂嗎?這棟樓許多人強調的也是這個部份.跟有沒有小孩有什麼關係?這明明是個人教養的問題!
三歲以下,不是父母教不教的問題,一切出在小鬼哪時候會發飆三歲以下真的是很難預測,不管平常在家多乖,多順從,多可愛公眾場所讓他認為有梗,例如太熱,雜音太多,氣味難聞,人太擁擠,甚至一堆奇奇怪怪的梗偶爾都能讓小孩開始哭鬧,這不是家長教不教的問題上面有人說怎麼會看有的家長說:不要哭喔,姐姐會不高興,哥哥會不高興他把這歸類為家長推卸責任看這句就知道壓根沒帶過小孩,也不懂家長這樣說不是推卸責任幼兒都有很強的歸屬感,某些時候又很怕傷害,很要面子所以往往哭鬧時候,我們也會跟一歲七個月的小鬼頭說,這樣鬧,不但爸爸媽媽不高興就連旁邊阿姨也不高興之類的,對幼兒是往往是有效的同時也是種社會化教育,讓幼兒知道這是在外頭,不是家裡,有旁人應該節制至於三歲以上一般已經知道外面跟家裡,哪些在家裡能表現,哪些在外面不能表現,概念是很明顯的當然不管他幾歲,當家長的還是該盡力去避免幼兒的哭鬧我們可以轉移他注意力,給他點小東西吃,或者抱著他去走兩圈,某些時候成效還不錯我對幼兒公眾場所哭鬧,往往是看他家長做了什麼,而不是看小鬼頭哭得多慘要是他家長已經手忙腳亂很盡力安撫了,我反而會很同情對方家長
oviraptor wrote:在吵鬧的孩子與你之間我會毫不遲疑地把你請下列車像你這種無同理心又只關心自己的...(恕刪) 同理心別只用在小孩大家都是買票的你這樣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不過國外是有很多餐廳禁止攜帶六歲小孩進場的照這樣說起來都沒同理心?有小孩的最偉大 呵呵別拿小孩當擋箭牌自己要生的自己顧好如果自己小孩吵到別人煩請自己跟別人說道歉
kooko5319 wrote:要是他家長已經手忙腳亂很盡力安撫了,我反而會很同情對方家長...(恕刪) 我認同這句話重點是家長做了什麼若真的很努力在安撫,我也會很同情並理解但對於那些只會說"等你有小孩就知道了"的人要求大家配合他體諒他的我則相當的無法理解
dumby wrote:可能那小孩只是害怕的...(恕刪) 那作父母的更應該負責~這種行為叫肇事逃逸耶!------------------------------------------------------------父母的教法嚴重的影響小孩處理事情即解決問題的能力~只要小孩在18歲以下,造成他人的不便,父母就是要負全責很多明理的家長其實是自己吃苦來不換取影響別人,但是也很多糟糕的家長可是用「小孩還小天下無敵」的心態來虐待別人不要用帶小孩很辛苦所以就可以怎樣怎樣來規避自己應負的管教責任單純針對在不適合跑、跳、衝撞、喧嘩的場合裡會跑、會跳、會橫衝直撞、會大肆喧嘩的小朋友對於自己小孩這樣子仍然放縱不管(或是用管不動來當作託詞)的家長,就應該被譴責,而這些失格的家長若是用「帶小孩很辛苦」來規避責任,那就是無良的家長!作家長的有義務要給同在公共場合的路人A-Z一個不受自己小孩干擾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