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COSTCO出口要求搜包包:你有拒絕權利(151樓更新:主管來電)


fred570827 wrote:
辛苦了......嘴...(恕刪)


這位大大講的真好,

台灣發生的事還牽扯到其他國家去,

這樣東拉西扯模糊焦點的說法無法苟同.
PHILOSOMA wrote:
今日(2011/04...(恕刪)

太好了,以後可以買一偷一,再去退貨換現金。
fruits0800 wrote:
太好了,以後可以買一偷一,再去退貨換現金。


引述自中華民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希望各位朋友都能理性發言。
PHILOSOMA wrote:
引述自中華民國刑法:...(恕刪)

彼此彼此啦,只是你的說法比較"間接"。

因為你說:店家無權搜客人的包包,
客人也不必向店家證明自己的清白,
店家不能限制客人的行為(不准走,等警察來)。

讓我不得不做聯想。


就像我家這棟老舊公寓,
有人不開樓梯燈(省電費),
有人不關公寓門(省麻煩),
晚上不開燈又不關門,
不是給歹徒製造機會嗎?

PHILOSOMA wrote:
引述自中華民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希望各位朋友都能理性發言。:...(恕刪)



fruits0800 wrote:
彼此彼此啦,只是你的...(恕刪)


請問fruits0800大搧動誰了,
恭喜你,以後逛COSTCO可以背個大包包去逛了,但是大潤發是禁止的哦,希望你不要走錯賣場,
背個大包包逛賣場真的值得那麼興奮嗎?
我還是那句老話:背個大包包逛賣場,警衛不懷疑他要懷疑誰?
我個人非常痛恨被懷疑是小偷,因為沒做什麼還要被懷疑,那種感覺很糟,
有誰喜歡被懷疑後又被搜身?最後搜不到東西後,連個道歉也沒有,
換個角度想,今天你就算背個包包逛COSTCO,賣場人員不敢搜你包包,但是他種懷疑的眼神好受嗎?
難道賣場人員的懷疑與不屑的眼神也犯法嗎?
為了能愉快的逛大賣場,所以我進入賣場絕對不會背個"大包包"進場.
自然界千奇萬物

有聰明的自然也有蠢的

有正常的自然也有反社會的

這是無法改變的自然現象

也沒有必要希望去改變誰想法

這是一種本質

無法後天改變的

只要這種人只是佔全體人的極少部分

就沒什麼好在意


不曉得這些人

哪天逛賣場被脫褲檢查

會不會一副理所當然的甘願模樣

搞不好還會說:抱歉造成你們的困擾,我下次不會穿褲子逛賣場了,請原諒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我也一值很好奇...大賣場或是一般店家 怎麼會有權利要求

客人把包包翻出來呢??

除了在日本謎片裡面有可能外,我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配合耶
先生林 wrote:
我也一值很好奇...大賣場或是一般店家 怎麼會有權利要求

客人把包包翻出來呢??

除了在日本謎片裡面有可能外,我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配合耶


大家都是犯了一個迷思,
若是一般的小包包,賣場根本懶的理你,
問題是出在大包包身上,
今天你帶著一把小美工刀在身上,警察會理你嗎?
若是你扛著一支西瓜刀在街上走,你說警察會不會合理的懷疑你?
靠...,你拿美工刀可以,我拿西瓜刀不行嗎?那我的人權呢?回家切西瓜犯法嗎?
你若做過大賣場你就知道每天被偷多少東西了,
可能的話,儘量不要背"大包包"進賣場吧.

PS:我絕對支持賣場人員搜身或搜包包是犯法的.
美國有搜包包的措施

我觀察一般民眾很少帶包包進去的

通常是婦女會帶皮包或小包包進去

大型包包都會放在車上

=======================

反正這種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你有權力拒絕

人家也有權力

要以後所有人都不准帶任何包包進場

何必呢?
  • 2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