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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導盲犬幼犬寄養家庭的內心話


remo2919 wrote:
但我好像看到有人好像...(恕刪)


台灣有許多人患有被害妄想症...卻自己不知道.......

angela000217 wrote:
者龜 wrote:
我覺得
這是政府的問題
不是協會 飼養家庭 盲友 導盲犬的問題
協會不管怎樣也只是個民間單位,宣導的力量是有多強大?
光宣導不要摸工作中的導盲犬,還是一堆人連問都不問就摸了



既然是這樣那畫面中的王小姐可有跟一位用完餐的小朋友說不可以摸喔她只故著吵架。


請問那小孩子有問"可以摸嗎"? 請問那小朋友的父母在幹嘛? 紅背心字樣我想寫得很明顯 那小孩的父母應該看得懂~~

mchammer wrote:
根據"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法第六十條所稱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或國際導盲犬聯盟認可之訓練單位核發之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者。

如果寄養家庭沒有認可訓練單位核發的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就不符合六十條規範,而台北市政府公文卻是包含寄養家庭

請問哪裡沒抵觸??


事件發生在哪?
台北市社會局不能將寄養家庭包含在內?

你是不是搞不董牴觸是甚麼意思?
我認為不能上綱到把拒絕導盲犬入內與歧視視障劃上等號
畢竟絕大部分拒絕導盲犬入內的店家很歡迎視障同胞消費
但是動不動抬出歧視大旗揮舞雖然可以達到目的
卻增加雙方潛在的敵意

nhobkimo wrote:
前面有大大說的好眾鄉...(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雖然說引起社會關注的是韓森媽媽事件,
可是視障者與導盲犬的權益長時間受到歧視也是存在已久的事實.
因為這次的事件,很多人也注意到這個問題.
所以小弟才趁這次機會po個文.

每一個人因為立場不同,對事件當然也會有不同看法.
IMO,人本來就不是完美的,或許韓森媽媽的某些行為造成大家的反感
可是她所做的貢獻也是存在的事實.
錯就是錯,對就是對

我們的社會原本就是渾合著對與錯的灰色地帶.
很多事情都是對中有錯,錯中有對.
而錯對也會因為立場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定義

如果我們只能看到錯誤的部分,這樣是否有失深度以及偏頗呢?

大大說的沒錯.
去撇清或者是消毒可能是最"輕鬆"簡易的方法
可是這樣是最對的嗎?


eletalen wrote:
我洋人朋友活像個原始人全身都毛

對洋人不會有反應,再加上衣物遮蓋,人類毛髮再多,也不如動物多.

再說洋人的餐廳就比較明確,准不准動物入內一開始就能問清楚,不許動物入內的就會明講,也不用怕吃到一半要趕快自己打包回家繼續吃.

准動物入內的餐廳,我們自己避開.同樣的,單純要求一個同理心,不准動物入內的餐廳,也請不便者自己避開.

eletalen wrote:
哀 請看看前面評論多...(恕刪)


小弟之前也在雪梨住了14年(1994~2008),
如果是在澳洲,這種爭論發生的可能性其實是很低的.

澳洲人對動物以及環境的觀念
與台灣人是相當不同的,也非常值得我們學習.

calvin19750807 wrote:
台灣導盲犬數量跟盲人不成比例
很謝謝像你們這樣願意付出育成導盲犬的人們
台灣社會很冷漠
只能 不求同理心 只希望自己能做到更好嚕

+1
沒辦法多說什麼, 只能加五分啦.....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檸檬派 wrote:
對洋人不會有反應,再...(恕刪)


其實檸檬兄,
有過敏體質的人在社會上也算不上多數,
而使用導盲犬者更算少數.
這兩者在同一間餐廳,同一個時間撞在一起
以機率而言,其實是非常稀少的.

請問您曾經有在用餐時遇到其他寄養家庭牽著導盲犬幼犬近來用餐嗎?
萬一下次您在用餐時,遇到有人牽著導盲犬要進來
麻煩您跟店長知會一下,說您有過敏體質

我相信大家都不想看你一邊吃飯一邊哈啾,哈啾
與其去堅持反對彼此
互相的包容與體諒或許是比較好的解決方式吧
jimmyshei wrote:
看了前面各方說法,我認為前面提到的內政部核發之「導盲犬寄養家庭識別證」是可以作為"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第2條所規範『中央主管機關或國際導盲犬聯盟認可之訓練單位核發之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的,換言之,寄養家庭確實可以解釋為屬於中央主管機關所認可專業訓練人員的範疇之內,所以北市府的行政命令應該沒有與法律抵觸之處,純屬個人看法


拜託,"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 跟 "寄養家庭識別證" 完全不一樣好嗎

台灣導盲犬訓練師取得導盲犬專業執照的方式如下:
一、經由台灣導盲犬機構的推薦或派遣,前往國外的導盲犬學校受訓:
而台灣導盲犬協會在93年已經派遣兩名學員前往美國接受訓練,94年將另有一名學員前往澳洲受訓,基於經費上的考量以及專業人才的數量,協會短期內應該不會再有派遣人員前往海外受訓的計畫。

二、在台灣的導盲犬機構接受訓練,若干時間之後再前往其他國家考試審核:
本土受訓的學員可能需要在訓練三年至五年後、具備一定的訓練經驗時,再前往其他導盲犬學校進行類似考試或是審核的階段,也許為期半年至一年,由歷史悠久、具備國際認同的授證能力的導盲犬學校認可是否的確具備訓練專業能力,再核發國際認可的導盲犬專業證書。

可見導盲犬訓練師證書的取得是極為困難的,
不是什麼阿貓阿狗拿個識別証就可自稱為導盲犬訓練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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