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5

店家是否一定要讓導盲犬進入???

法令寫的很清楚了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只有「視覺功能障礙者」及「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可帶導盲幼犬自由出入公共場合

至於寄養家庭並不在此範圍內

是以除非寄養家庭裡面的人員及行為符合上開資格

否則寄養家庭養了導盲犬

回歸法令規定

出門在外,這隻導盲幼犬的限制還是跟一般寵物狗一樣...

狗本身沒有問題

是人要先符合規定才能講狗...

可沒規定「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合」~

法令可不能斷章取義...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Jason kid wrote:
大家吵完之後,他仍然回去繼續過著他受盡歧視的生活

社會真的進步了嗎???..(恕刪)


這是自己在歧視自己.

今天法令就是有給特權,你只要有那兩張證照店家不得拒絕,如果拒絕可以罰錢.
像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罰多了每個人都會遵守了,難道以前大家都不戴安全帽就是歧視安全帽?

很簡單的東西,也沒什麼社會觀感問題,就是大家有沒有遵守法律.
最好在訂個法條,有這兩張證照,其他客戶不得為難店家.

當然店家也可以認為自己錢多,隨便你罰款.

不扭耳 wrote:
轉貼FB:台灣導盲犬...
最後, 協會再度重申:

謝謝大家對此事件的關心與回應, 協會必須再次強調將影片分享出來的目的是為了讓大家目擊並體會寄養家庭在外面進行犬隻社會化訓練時常會遭受到的挫折與困窘, 以及有時連明眼的我們都因為帶著導盲犬而面對這樣的難堪, 當視障朋友帶著導盲犬實際在外時, 需面對的挑戰一定比我們還多還頻繁, 他們得面對多少次如此的拒絕與失望呢..? 協會決不是要刻意挑起爭論或是撻伐, 也不是要你們抵制店家或去和店家爭論. 我們會接手後續與店家連繫及溝通的工作, 並回報公部門將此拒絕事件做成記錄. 謝謝大家的鼓勵與討論, 但或許我們可以跟導盲犬多學習, 多點支持與了解, 減少謾罵與抨擊.....thank you all.

所以歡迎大家可以給協會建議或是表達支持不支持怎樣的做法, 但也請不要用情緒性留言指責, 協會將刪除流於不理性的文字.

謝謝大家.....!!!(恕刪)


要變一言堂了...

只能接收讚美不能接受指責

我個人很支持導盲犬必須在訓練以及工作時段自由進出各個地方
但是協會這種態度讓我覺得他們很"靠勢"(台語)
有種影片裡也把自己的臉拍出來啊
http://leox243.blogspot.com/
Jason kid wrote:
誰對誰錯就不說了,各...(恕刪)


Jason kid大大您說的好,請嘴砲的各位大大閉上眼睛想想,如果您是寄養家庭,您會怎麼看待這樣的事情,如果您是視障人士(包含128樓大大說的"視障朋友不過只是近視比較深",或半盲或全盲)您又會怎樣看待這樣的事情呢?請不要用眼睛看世界,請用自己的心來看世界。
asuka0516 wrote:
Jason kid大大您說的好,請嘴砲的各位大大閉上眼睛想想,如果您是寄養家庭,您會怎麼看待這樣的事情,如果您是視障人士(包含128樓大大說的"視障朋友不過只是近視比較深",或半盲或全盲)您又會怎樣看待這樣的事情呢?請不要用眼睛看世界,請用自己的心來看世界。...(恕刪)


要看待什麼?已經有特權了?可以罰款了?那位小姐還去那邊吵什麼?

完全的不懂.
看完影片....對於那個小姐的口氣與態度...
我是覺得只是幫倒忙而已..導盲犬是很nice的...
應該要當讓大家去體諒與接納...
不過卻是拿著法令壓店家一定要配合..
一副得理不饒人....唉
當你說今天的煩惱 當你說夜深 你睡不著 我想對你說 卻害怕都說錯 好喜歡你 知不知道

太平洋沒加蓋 wrote:
要看待什麼?已經有特...(恕刪)


您真的不懂,大大您是否很希望有這樣的"特權"呢?希望能有更多人會懂。
麻煩一下子和麻煩一輩子有甚麼不同...
那位訓練員小姐那種做法真的是在幫助有視覺障礙的人嗎?

我怎麼覺得像是在八大行業遇到聯合稽查的感覺?

受到這種稽查方式對待過的店家,將來真的遇到有導盲犬帶著盲胞進入,

的確店家應該都會讓犬和盲胞進入,

但這位偉大的訓練員小姐你有沒有想到那位看不到世界的盲胞可能會受到哪些對待(不管有形無形的)?

這一切可能就是因為你們這種高奧又愛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訓練員造成的!

你們目的是要讓大家能真心接納導盲犬,還是只是要訓練導盲犬?

是出來訓練導盲犬還是出來訓練店家和客人?




我是100%能接受導盲犬的人,但看了幾次這種所謂的訓練員的做法,
我感覺我也開始有點排斥導盲犬了,尤其是這種愛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訓練員。
【如果真的要訓練導盲犬在人多吵雜的地方仍能妥善完成任務,那廟會遊行、鹽水蜂炮算是不錯的地點!】




Jack.He wrote:
這棟主題多數都認為既然法律規定了,
不管大小店家,就應該依法遵守法條...(恕刪)


你確定??

ping_yuan wrote:
那小姐有無依法?
她的證件在哪??

一開口就引申法律條文,請問自己準備好被檢視了沒有?



又一個沒有爬文的,前面有人貼出事主的發言,自己去看看吧
那個小姐一開始就已經出示"所有"該出示的證件
但是店家還是置之不理,所以她才開始攝影
OK?
  • 1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