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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薩或粉圓?...現在的我....上吐下瀉中.

我愛史提芬 wrote:
今天才有辦法起來回應.

發文後馬上去掛急診(我.我老婆.我的小朋友)..

從一點多一直到回到家已經是四點..醫院離我家開車不用五分鐘,自行開車去醫院.

打了 一支止吐針,護士也有採集檢體(喉頭X2.直腸X2).當然嘔吐物以及披薩也交由醫院轉交衛生所檢驗.

醫院說食物中毒會通報衛生所,因為是在雲林買的,所以也會通報當地的衛生所.

當天我們三人吃過的共同食物就只有---粉圓冰.以及披薩.

粉圓冰是約下午三點吃的,披薩是四點多買的.

吃完披薩後當晚,我們就因為胃口不好沒吃任何東西.小朋友有喝牛奶.

會是粉圓冰嗎?

還是披薩?

就我的認知裡,披薩有生鮮的東西,較易有不鮮的問題...

40歲了第一次進急診室,真是新鮮的體驗,不過掛號費好貴喔..一人550.
昨天整個人都是在昏睡中度過,幾乎沒出房門,我老婆還吐瀉各一次,小朋友也吐了兩次.




真是一次奇特的經驗.



40歲了,第一次上法院、第一次民事賠償,賠償金額鐵定比掛號費還貴

我愛史提芬 wrote:
已經跑了兩次廁所和去...(恕刪)
這件事很大條可以請記者來採訪 統一要求賠償
curious403 wrote:
  ...發文者沒吃完所送驗的比薩,未驗出有任何會造
成食物中毒的因子,換言之也就是HAN'S PIZZA的比薩是安全無虞‧

有邏輯上的問題

假設比薩含有D菌,檢驗只驗A、B、C三種細菌,就可以得到"未驗出有任何會造成食物中毒的因子"的結論,但這並不等於"HAN'S PIZZA的比薩是安全無虞"

基本上樓主確實有吃過比薩,也確實上吐下瀉,就不能說他說謊,只能說這不一定有因果關係。

看過電視節目介紹為傳染病調查,第一次檢驗就找到原因,真的很難,只能一步步抽絲剝繭

Lisa_Hsu wrote:
基本上樓主確實有吃過比薩,也確實上吐下瀉,就不能說他說謊,只能說這不一定有因果關係。

假設我今天吃了麥當勞跟路邊攤雞排
晚上腹瀉不止
只因為麥當勞名氣比較大
所以先上網發文賴到麥當勞頭上
說是吃了麥當勞的餐之後澇賽
請問這樣合理嗎?
chris0316 wrote:
...諾若病毒
輪狀病毒
還有最近的感冒長併發腸胃炎

我有兩個小孩,一個五歲,一個三歲
常常從幼稚園帶病毒回家
全家四口現在胃腸都不舒服 ...(恕刪)


隨便查一下諾羅病毒傳染途徑
http://www.seirogan.com.tw/fun/preventive/norovirus.html

這種病毒的傳染途徑幾乎都是經口傳染,可能的傳染途徑如下:
1)吃下被諾羅病毒污染的生牡蠣或是未加熱煮熟的貝類。
2)在家庭中負責做菜的人、在餐飲店或集體生活設施中負責做菜的人或從事食品製造的人先被傳染,其他人接觸到排泄物,透過手部感染,而傳染開來。
3)使用了被病毒污染的調理器具時。
4)嘔吐物中的病毒乾燥之後,隨著呼吸進入口腔或鼻粘膜時。
5)家庭與學校等共同生活場所中,與他人接觸較為頻繁的場所,由人與人之間直接傳染。


5項有3項與飲食衛生有關,第四項是剛好有嘔吐物乾燥後才會發生.

所以如果家長願意多花點心力監督幼稚園廚房,孩子健康還是會改善的!
反正樓主看樣子是要孬下去不出面了(至少目前看來...01他是不回應了)
所以呢...看業主披薩店要不要去報案揪出來,還一個道歉。(我個人是認為和氣生財,道歉要有,賠償就免了)
或者樓主也可以繼續凹,說是只檢驗A未檢驗B,乾脆連輻射都順便檢驗下去好了...。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
假設我今天吃了麥當勞跟路邊攤雞排
晚上腹瀉不止
只因為麥當勞名氣比較大
所以先上網發文賴到麥當勞頭上
說是吃了麥當勞的餐之後澇賽
請問這樣合理嗎?...(恕刪)

這樣當然不好
但你要做這種假設,得有證據證明樓主有吃過路邊攤雞排,不然也是毀謗路邊攤雞排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
假設我今天吃了麥當勞跟路邊攤雞排
晚上腹瀉不止
只因為麥當勞名氣比較大
所以先上網發文賴到麥當勞頭上
說是吃了麥當勞的餐之後澇賽
請問這樣合理嗎?

反正推給名氣大的那間就對了

Lisa_Hsu wrote:
這樣當然不好
但你要做這種假設,得有證據證明樓主有吃過路邊攤雞排,不然也是毀謗路邊攤雞排

所以說......樓主當初上網一口咬定是吃披薩而食物中毒,現在卻沒證據,那是否為毀謗??
恩,你說的算~~~!!!!

逆低公肖委 wrote:
所以說......樓主當初上網說因為吃披薩而中毒,現在卻沒證據,那是否為毀謗??..(恕刪)

說毀謗是成立的

但做生意和氣生財,鬧大了對店家沒好處,讓人覺得到這家吃,抱怨兩句還會被告,真恐怖

反正現在店方說法是沒驗出結果,算是澄清了,雖然心理不高興是必然的,但事情要不要鬧得很難看,就看店方的智慧了
Lisa_Hsu wrote:
說毀謗是成立的

但做生意和氣生財,鬧大了對店家沒好處,讓人覺得到這家吃,抱怨兩句還會被告,真恐怖

反正現在店方說法是沒驗出結果,算是澄清了,雖然心理不高興是必然的,但事情要不要鬧得很難看,就看店方的智慧了

頭殼燒去了??

這叫做抱怨兩句?? 你的邏輯出問題了??
恩,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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