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三就偷抽菸, 如果有..., 現在或許我不用想戒菸還戒不掉...
抽掉的煙大概夠買進口轎車了...

剛剛又去小7買兩包...

Palpatine wrote:
好,就假設我是那位販售菸品給"已出示身分證"但穿著制服的學生,員警當下有檢視該位學生身分證件,確定為年滿18歲之國民。
員警問我為何販售菸品給學生,我答因為對方已年滿18歲,菸害防制法並無此相關規定不得販售。
angela000217 wrote:
01回覆過了,答案是說您有本事買下01。
YOTSUBAJESTER wrote:
這是兩碼子的事
店家有警察背書,要是當下白子黑字印章各就各種層面來看是沒有問題
但警察是天天駐守在便利商店嗎? 要是被抓被檢舉誰該負責??
完全沒說服力的例子也敢舉...
別再說甚麼法條不法條,一值強調...
樓上很多人也都反問閣下,您也避重就輕..
Palpatine wrote:
但我只想請問,若一位年滿18歲的學生(國民)提出我的疑問,我們這些"成熟懂事,守法的好公民",應該如何跟她解釋?
"不准就對了啦!"
↑不會是這樣對吧?!
...(恕刪)
Palpatine wrote:
"不准就對了啦!"
↑不會是這樣對吧?!


Palpatine wrote:
那~不是當場,被檢舉抓到~店員提出錄影帶說明已有檢查證件無誤,員警是否該去調閱相關資料佐證才開單?
這樣很麻煩對嗎?
我也這樣覺得~~~
那~弄個法規修飾一下,就規定年滿18歲的學生穿著制服不可購買菸酒~不就好了
這也是本棟樓我一直在建議的方式之一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