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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 父親將十個月大女嬰丟入煮麵熱鍋!

小弟在此請求受理此案的檢察官、法官:
請引用所有足以判處該名"豬生狗養貓帶大猴子餵奶的人渣"死刑的法條!

這隻人渣手段兇殘,已經有與世間隔絕之必要~
已經沒不用考慮其人權是否應該存在~

小弟也在此跪求諸位鄉民,幫小女嬰祝禱,請上天幫他脫離險境~
我相信,人的念力是可以撼動上天的~~~~

拜託各位了!
多粒多汁 wrote:
如果可以組個團去抗議...(恕刪)


不管我在哪裡~~~
我第一個報名!
各位鄉民要幹繳這個悲劇中的誰....請便....
只是我心中感觸比較多的是...好多人看到小女孩都感覺到很心痛....
也有好多人希望小女孩不如歸去....
只是我希望大家還是正面一點...
....
君不見...這世上還是有人生下來就沒有四肢的那個誰?(忘記了...)
人家還不是活的堅強又樂觀...甚至因為他的缺陷...帶給世界更美好的力量.....
這樣...你能說他的缺陷是缺陷嗎?說不定是祝福阿....
...
我相信...小女孩的苦難...是可以帶領他走向未來的希望(只要大家給他支持)....
甚至小女孩未來可以帶給痛苦的人們活下去的希望.....
....
所以...我是希望大家不要隨便叫一個在苦難中的人不如歸去.....
誰也不知道他未來能給世界多大的影響....
...
最後..請大家獻上祝福的祈禱就好了...謝謝
  曾經在小時候也被燙傷過腳,所以很清楚被燙到痛

我看完媽媽有責任,吵架怎麼會拿嬰兒來嗆聲呢?

至於男方個人很希望,讓他也承受一模一樣的熱鍋

吵架拿嬰兒來出氣丟到滾燙的熱鍋,看完我只覺得這位男方已經不配當人了。

  希望小女嬰可以吉人天相,誠心的幫她祈禱。



這一定要判死刑
不然沒有天理
請不要一些人權團體
說要廢死刑
請想一想人權的意義在那裡
不要一昧的包容寬恕
敢做就要敢當
「你有種就把囡仔丟進鍋內煮」。

個人認為 母親 刻意挑釁 才是始作俑者。


林女數落他愛喝酒、不做事,吵了起來,黃將孩子舉起,作勢要丟進鍋裡,林女回嗆:「你有種就把囡仔丟進鍋內煮」。

沒想到氣頭上的黃姓男子,真的將女兒丟進滾燙的大鍋裡


→ 萬一沒丟的話, 林女可能又會回嗆:「早知道你這個男人無三小路用...」。 之類的
Mart wrote:
「你有種就把囡仔丟進...(恕刪)


我認為母親才是始作俑者, 你生氣的時候會說出這種話嗎? 用自己親生女兒的生命
威脅別人?

那父親可是喝醉不清不楚.........我的意思可不是父親沒罪....但更可惡的是母親
吵架沒好話,縱然這句話是很過分
她本意該不是真要男方這樣做 .
我並沒說女方沒錯,但過失最大的絕對是男方

Chobee01 wrote:
我認為母親才是始作俑者, 你生氣的時候會說出這種話嗎? 用自己親生女兒的生命
威脅別人?


其實我個人倒是覺得也不要再苛責那個母親了
也不要在指責說他教唆了
看她不顧一切去把女兒撈起
衝去醫院
其實可以看出她根本沒料到會這樣
我想她應該是想說虎毒不食子
再怎麼樣怎麼可能把自己的女兒丟到滾水裡
再加上氣憤難耐
失去理智了
才會脫口而出
可是她面對的不是禽獸
是比禽獸還不如的生物

這也告訴大家一件事
兩個人吵架時
不要把小孩捲入
吵的再兇時
也要保持一些理智
不要逞口舌之快
嘴巴上贏了
其它的地方卻遺憾終身

戒之!戒之!
不是說在新竹賣麵的
隨時有準備滾燙的水鍋....

太人渣了
一定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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