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道德層面,我倒是沒有特別的看法,畢竟這麼多人討論後,也沒什麼好補充的
倒是對於法的層面,個人覺得比較有討論的空間
如果說,這3成的報酬,是法律訂的,那,是不是應該就法源來討論,而不是光討論道德層面
既然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拿3成"不合理"
那應該做的是"修法",而不是光鞭這位撿到錢的女大生吧
惡法亦法,今天或許能用輿論的壓力,來達成符合所謂大多數人認同的道德層面
但畢竟是依法無據
而且,如果說,什麼事情都要靠大眾的輿論壓力
那要法來做什麼?
難道大家都同意,將來碰到任何事情,道德都高於法律嗎?
如果不是,那最應該被鞭的,應是是這些恐龍法條吧
只有把這些恐龍法條給修改,才是治本,而不是只治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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