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hong9999 wrote:昨天還在說 今天樓就...(恕刪) 要討論音樂偶像的話為什麼不到"影音""音樂鑑賞室"更何況是,在此區開那麼多篇文章~因為不是專屬討論區,至少也要讓別人有選擇的空間吧~
不討厭也沒有特別喜歡韓女團,但由於曾經在少女時代那棟大樓發文過~所以也來發表感想,NO.12板規這條甚麼時候出的我不曉得,但嚴格執行應該是最近的事,只是網路訊息傳送過快,很多東西都是1轉2轉以上了,要徹底執行原創或原載這條件也有些嚴苛!(不然就不會有LAG連線的出現)而且對於之前在各大樓蓋的大大們也不夠公平,我想既然要執行NO.12,應該也要設個時間點時間點前發的帖,站方不溯既往,時間點後該執行的就執行!站方有實行版規權利,但也應該顧及和尊重01網友的發言權~
我剩下的 資料放一起 先在這開個板k大要貼 就先貼這吧改天整理中 我在想想怎摸分類 通通在一起 也不好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02&t=1626002&p=1#20552736倒就倒 再po就好除非 01都不給po文可憐我最愛的 4min 跟as樓 被砍了這留給其它人打屁聊天吧